同性另立專法不是比較自由嗎?
傳統婚姻的主要目地是為了生育傳宗接代,所以無愛婚姻很多。(年紀到了隨便找個人結婚)
為了小孩,所以傳統婚姻離婚有很多限制,單方想離也未必離的了。
(婚姻是為了套住另一方?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同性婚姻(伴侶)如果另立專法,這樣就不必受限於傳統婚姻法,只要單方想離就離。
伴侶是為了愛而結合,如果雙方無愛就沒有必要套住對方。
伴侶是為了愛而結合,也不需要什麼通姦罪罰,因為不會有非婚生子女的問題。
伴侶是為了愛而結合,三人以上伴侶也OK。
等以後同性生殖技術成熟了,只要能分出父母染色體來源,則可以由伴侶關係改變為婚姻關係。
藍色小章魚 wrote:
不用,因為他也異性戀所生下的小孩,它們自己也沒有辦法繁衍下一個的同性戀,為了一個不存在的物種,而特別立法,不是那麼重要,先搞好民生經濟再說吧!
你說同性戀是不存在的物種???
突然覺得你因該要在重新上一課生物學
紫南星 wrote:
沒錯啊 , 如今道理越辯越明 , 挺同的邏輯實在無法苟同 !!
品質不一致的產品 , 硬要出櫃 , 講錯是出貨 !! 但不接受特採 , 強要更改產品規格書使成一致 !!
這樣的邏輯是對的嗎 ? 明明就是生產瑕疵品 , 黑的硬要說成白的 ...
品質不一致的產品, 這樣比喻不太對
要是以人體構造來說的話, 異性戀跟同性戀根本就是一樣, 同樣有雙手雙腳跟雙眼 沒有不同
硬要扯瑕疵品, 因該是指某些人在基因上缺陷而造成的生理上有著與其他人明顯的不同處
更何況每個人類臉型種族髮型身形基因就不一樣了, 請問這樣品質是一致的?
你的邏輯真的是對的?
紫南星 wrote:
誰跟你講的 , 外觀沒有差別 , 那電性呢?? 硬體沒有問題 , 那軟體呢??
同性戀不就是 " 行為模式(behavior) " 不一樣 , 那不就是軟體有差異性 , 品質不一致 !!
單就人類行為模式來判定有品質不一致 , 這真的也很難說服呀
以行為模式來看
你會說國語, 他會說日語 , 行為模式不一樣 難道這也是品質不一致
你喜歡長髮, 他喜歡短髮 , 行為模式不一樣 難道這也是品質不一致
你信基督教, 他信佛教 , 行為模式不一樣 難道這也是品質不一致
你可以拜拜燒香, 他不行 , 行為模式不一樣 難道這也是品質不一致
人發展到現在都有其多元性及複雜性, 真的很難從這個角度來看論人類品質高低
我覺得同性戀只是人類發展中的一個分支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