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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同志的立場

一、不反對同性戀。
二、不動民法,另立專法保障同志伴侶合理權益。
三、不同意為同志另立領養霸王條款,同志能否領養小孩,由出養機構與小孩父母進行評估。
2016-11-24 12:45 發佈

TXLC wrote:
一、不反對同性戀。...(恕刪)
+1
至少這是現在最佳的選擇
TXLC wrote:
一、不反對同性戀。二...(恕刪)


我覺得先把刑法通姦罪廢了,再來扯同性戀保障
這應該也是大眾的立場吧?
TXLC wrote:
一、不反對同性戀。...(恕刪)
TXLC wrote:
一、不反對同性戀。二...(恕刪)



脫褲子放屁的感覺

如果不反同性戀, 那就讓他們享有異性戀一樣的法律, 專法是要刪減同志的權利, 要大家不平等嗎?

TH2004 wrote:
脫褲子放屁的感覺如...(恕刪)
.....不脫褲子如何大大的感覺
TH2004 wrote:
如果不反同性戀, 那就讓他們享有異性戀一樣的法律, 專法要大家不平等嗎?

同性戀跟異性戀明明就不是同類人,各自用適用自己的法,有何不對?為何強要混在一起?
同志會覺得不平等,是因為同志自己歧視自己的性向。

強迫異性戀去性別化,男女改雙方,父母改雙親,算哪門子的平等?
對啊 讚成樓主
就像你家門口前面的道路,正常人的話,不會給別人停車。有人來停,你也會爭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給他停一下。現在立法,說,門口一律不可拒停,你作何感想。
TH2004 wrote:



脫褲子放屁的感...(恕刪)

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啊。
生個孩子出來,我就沒話說了。
黃金300秒 wrote:
對啊 讚成就像你家...(恕刪)

看不懂你要表達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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