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2004 wrote:如果不反同性戀, 那就讓他們享有異性戀一樣的法律, 專法要大家不平等嗎? 同性戀跟異性戀明明就不是同類人,各自用適用自己的法,有何不對?為何強要混在一起?同志會覺得不平等,是因為同志自己歧視自己的性向。強迫異性戀去性別化,男女改雙方,父母改雙親,算哪門子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