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古育仲先生惠允轉貼。
以下是古先生從朋友整理的資訊,
算是清楚的解釋,也還算理性。
只是,不知道這些人有沒有耐心看完、有沒有能力理解...
1、同性婚姻造成性解放?
同性婚姻也是婚姻,與異性婚姻的權利義務都一樣,選擇婚姻,就是選擇穩定且固定的性關係,這是性的限縮,而不是解放。
2、同性婚姻通過,會造成愛滋氾濫?
同性婚姻也是婚姻,鼓勵大家維持固定且穩定的性關係,可以減少傳染病的氾濫。
3、修改民法972是違憲的?
不修改民法972才是違憲,所有通過同性婚姻的各國最高司法機關的一致見解,都是認為禁止同性婚姻,違反了憲法平等權的保障,屬於違憲,因此同性婚姻應予保障,否則就有違憲之虞。
4、同性婚姻會破壞家庭制度?
正好相反,婚姻及組成家庭是非常好的制度,也是穩定社會的重要基礎,越多人選擇婚姻組成家庭,彼此照顧,社會也就更趨穩定,同性婚姻加入家庭,非但沒有破壞原先的家庭制度,反而擴充且加深了家庭的內涵。
4、為何不公投?
婚姻平權是基於憲法平等權的保障,屬於基本人權,基本人權不得以公投方式剝奪。即使公投反對同性婚姻,還是可能因為大法官會議認定違憲而失效。
5、同性婚姻收養子女有害下一代?
同性婚姻收養子女,必須要經過國家的把關篩選,選出最符合下一代利益的父父或母母,反而是異性婚姻的下一代並沒有篩選的制度,殺人犯、強姦犯、放火犯、恐怖份子都可以有下一代,真正有害下一代的不是同性婚姻,而是反對同性婚姻人士的歧視。當反對同性婚姻者學會尊重,同性婚姻的下一代就可以健康的成長。
另外,同性戀要收養的小孩,都是被異性戀遺棄的,剝奪小孩權利的,正是異性戀,同性婚姻的收養是在幫異性戀解決他們所製造的問題。
然後,殺人犯、放火犯、強姦犯......幾乎所有的罪犯都是誰教養出來的.....異性婚姻
6、為何不另立伴侶法?
殺人放火強姦犯結婚時,都不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為什麼同性婚姻會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再者伴侶法並不是真正的婚姻,是隔離的假平等,違反憲法平等權的精神。
7、同性婚姻通過之後,父母夫妻的稱謂都會取消,小孩不知如何稱呼父母。
所以同性婚姻通過之後,你就不打算叫你爸爸或媽媽了嗎?還是你兒子女兒會不知道如何叫你?還是你太太會開始叫你老婆?你先生會開始叫你老公?
同性婚姻通過之後,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至於別人的家庭愛怎麼稱呼,不干你的事。
8、同性婚姻牽涉層面太大,需要配套。
需要配套就去做啊,不然要你政府幹嘛?
9、同性婚姻通過,讓我不知如何教小孩。
你孩子該學習的是尊重與平等,所有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受到相同權利義務的保障。
10、少數立委霸凌多數。
反對同性婚姻的信愛望聯盟,在上次立委選舉全數落選,現在的立委才是代表多數民意。
11、同性婚姻造成少子化嚴重。
同性婚姻通過之後,你就不打算生小孩了嗎?還是你們打算集體跳槽當同性戀?別人結別人的婚,你生你的小孩,有何關連?
少子化的問題在同性婚姻通過之前就已經很嚴重了,不要牽拖到同性婚姻來。
12、罷免提案立委。
超過半數的立委表態支持同性婚姻,你要不要全部罷免掉啊。
13、民進黨提同性婚姻,讓他們下台。
國民黨也有提同性婚姻草案噢。
14、同性婚姻違反憲法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錯,憲法中完全沒有提到婚姻制度,婚姻制度是規定在民法,憲法的位階高於民法,民法中限制同性婚姻,違反憲法平等權的保障,有違憲之虞,有違憲的遲早都要修改。
15、同性婚姻之後就要通姦除罪化。
通姦是指在婚姻關係以外的性關係,同性戀婚姻都沒有,何來的通姦。
結婚是為了要通姦除罪化?神經病嗎?想通姦就不要結婚啊,先大費周章爭取結婚綁自己,再用個通姦除罪化來通姦,吃飽太閑嗎?
目前通姦合法化是專屬異性婚姻的議題,同性婚姻連通過都還沒,竟然也能亂套用同性婚姻,真是荒謬。
16、同性婚姻是要雜交?
要雜交的人需要婚姻嗎?你到底懂不懂得婚姻是什麼?最會踐踏破壞婚姻價值的,正是反對同性婚姻者,將婚姻視為性解放、雜交。
17、同性婚姻之後,亂倫也可以。
同性婚姻是修改民法,亂倫是規定在刑法,是有刑責的,民法再怎麼修,都不會讓亂倫合法。這是基於優生學的考量。
18、同性婚姻導致人類滅絕。
地球的人口數已經超過70億了,你需要擔心的是地球何時會被擠爆。
19、為何不另立特別法?
特別法和民法的修正內容有什麼不同?有什麼異性婚姻享有的權利義務,是同性戀無法享有的?理由是什麼?你們打算剝奪或限制我們哪些權利義務?憑什麼?
如果另立特別法的內容,與民法異性婚姻的權利義務完全相同,那另立特別法到底是為什麼?為了符合特定宗教偏執且違反人權的過時教義?基本人權比不上護航特定宗教的婚姻觀?
我國是憲政立國,人權立國,何時成了宗教立國。人類歷史化了多少時間擺脫宗教干政,到現在還要走回頭路嗎?
法律的功能到底是什麼,犧牲人權為特定宗教教義服務、讓宗教干政?還是要保障人權,撥亂反正。
我武維揚 wrote:
6、為何不另立伴侶法?
殺人放火強姦犯結婚時,都不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為什麼同性婚姻會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再者伴侶法並不是真正的婚姻,是隔離的假平等,違反憲法平等權的精神。...(恕刪)
世界23個接受同性戀結婚國家
有21個另外立伴侶法
如果另外立伴侶法是假平等
包含大陸法源頭的德國也中槍
有誰敢說德國是假平等的國家?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我武維揚 wrote:
謝謝古育仲先生惠允轉貼。
以下是古先生從朋友整理的資訊,
算是清楚的解釋,也還算理性。
只是,不知道這些人有沒有耐心看完、有沒有能力理解...
1、同性婚姻造成性解放?
同性婚姻也是婚姻,與異性婚姻的權利義務都一樣,選擇婚姻,就是選擇穩定且固定的性關係,這是性的限縮,而不是解放。
2、同性婚姻通過,會造成愛滋氾濫?
同性婚姻也是婚姻,鼓勵大家維持固定且穩定的性關係,可以減少傳染病的氾濫。
3、修改民法972是違憲的?
不修改民法972才是違憲,所有通過同性婚姻的各國最高司法機關的一致見解,都是認為禁止同性婚姻,違反了憲法平等權的保障,屬於違憲,因此同性婚姻應予保障,否則就有違憲之虞。
4、同性婚姻會破壞家庭制度?
正好相反,婚姻及組成家庭是非常好的制度,也是穩定社會的重要基礎,越多人選擇婚姻組成家庭,彼此照顧,社會也就更趨穩定,同性婚姻加入家庭,非但沒有破壞原先的家庭制度,反而擴充且加深了家庭的內涵。
4、為何不公投?
婚姻平權是基於憲法平等權的保障,屬於基本人權,基本人權不得以公投方式剝奪。即使公投反對同性婚姻,還是可能因為大法官會議認定違憲而失效。
5、同性婚姻收養子女有害下一代?
同性婚姻收養子女,必須要經過國家的把關篩選,選出最符合下一代利益的父父或母母,反而是異性婚姻的下一代並沒有篩選的制度,殺人犯、強姦犯、放火犯、恐怖份子都可以有下一代,真正有害下一代的不是同性婚姻,而是反對同性婚姻人士的歧視。當反對同性婚姻者學會尊重,同性婚姻的下一代就可以健康的成長。
另外,同性戀要收養的小孩,都是被異性戀遺棄的,剝奪小孩權利的,正是異性戀,同性婚姻的收養是在幫異性戀解決他們所製造的問題。
然後,殺人犯、放火犯、強姦犯......幾乎所有的罪犯都是誰教養出來的.....異性婚姻
6、為何不另立伴侶法?
殺人放火強姦犯結婚時,都不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為什麼同性婚姻會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再者伴侶法並不是真正的婚姻,是隔離的假平等,違反憲法平等權的精神。
7、同性婚姻通過之後,父母夫妻的稱謂都會取消,小孩不知如何稱呼父母。
所以同性婚姻通過之後,你就不打算叫你爸爸或媽媽了嗎?還是你兒子女兒會不知道如何叫你?還是你太太會開始叫你老婆?你先生會開始叫你老公?
同性婚姻通過之後,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至於別人的家庭愛怎麼稱呼,不干你的事。
8、同性婚姻牽涉層面太大,需要配套。
需要配套就去做啊,不然要你政府幹嘛?
9、同性婚姻通過,讓我不知如何教小孩。
你孩子該學習的是尊重與平等,所有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受到相同權利義務的保障。
10、少數立委霸凌多數。
反對同性婚姻的信愛望聯盟,在上次立委選舉全數落選,現在的立委才是代表多數民意。
11、同性婚姻造成少子化嚴重。
同性婚姻通過之後,你就不打算生小孩了嗎?還是你們打算集體跳槽當同性戀?別人結別人的婚,你生你的小孩,有何關連?
少子化的問題在同性婚姻通過之前就已經很嚴重了,不要牽拖到同性婚姻來。
12、罷免提案立委。
超過半數的立委表態支持同性婚姻,你要不要全部罷免掉啊。
13、民進黨提同性婚姻,讓他們下台。
國民黨也有提同性婚姻草案噢。
14、同性婚姻違反憲法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錯,憲法中完全沒有提到婚姻制度,婚姻制度是規定在民法,憲法的位階高於民法,民法中限制同性婚姻,違反憲法平等權的保障,有違憲之虞,有違憲的遲早都要修改。
15、同性婚姻之後就要通姦除罪化。
通姦是指在婚姻關係以外的性關係,同性戀婚姻都沒有,何來的通姦。
結婚是為了要通姦除罪化?神經病嗎?想通姦就不要結婚啊,先大費周章爭取結婚綁自己,再用個通姦除罪化來通姦,吃飽太閑嗎?
目前通姦合法化是專屬異性婚姻的議題,同性婚姻連通過都還沒,竟然也能亂套用同性婚姻,真是荒謬。
16、同性婚姻是要雜交?
要雜交的人需要婚姻嗎?你到底懂不懂得婚姻是什麼?最會踐踏破壞婚姻價值的,正是反對同性婚姻者,將婚姻視為性解放、雜交。
17、同性婚姻之後,亂倫也可以。
同性婚姻是修改民法,亂倫是規定在刑法,是有刑責的,民法再怎麼修,都不會讓亂倫合法。這是基於優生學的考量。
18、同性婚姻導致人類滅絕。
地球的人口數已經超過70億了,你需要擔心的是地球何時會被擠爆。
19、為何不另立特別法?
特別法和民法的修正內容有什麼不同?有什麼異性婚姻享有的權利義務,是同性戀無法享有的?理由是什麼?你們打算剝奪或限制我們哪些權利義務?憑什麼?
如果另立特別法的內容,與民法異性婚姻的權利義務完全相同,那另立特別法到底是為什麼?為了符合特定宗教偏執且違反人權的過時教義?基本人權比不上護航特定宗教的婚姻觀?
我國是憲政立國,人權立國,何時成了宗教立國。人類歷史化了多少時間擺脫宗教干政,到現在還要走回頭路嗎?
法律的功能到底是什麼,犧牲人權為特定宗教教義服務、讓宗教干政?還是要保障人權,撥亂反正。(恕刪)
的確,乍看之下,十分有道理!但是我稍微改一下,是不是一樣也有道理呢?
1、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造成性解放?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也是婚姻,與異性婚姻的權利義務都一樣,選擇婚姻,就是選擇穩定且固定的性關係,這是性的限縮,而不是解放。
2、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通過,會造成愛滋氾濫?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也是婚姻,鼓勵大家維持固定且穩定的性關係,可以減少傳染病的氾濫。
3、修改民法972是違憲的?
不修改民法972才是違憲,所有通過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的各國最高司法機關的一致見解,都是認為禁止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違反了憲法平等權的保障,屬於違憲,因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應予保障,否則就有違憲之虞。
4、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會破壞家庭制度?
正好相反,婚姻及組成家庭是非常好的制度,也是穩定社會的重要基礎,越多人選擇婚姻組成家庭,彼此照顧,社會也就更趨穩定,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加入家庭,非但沒有破壞原先的家庭制度,反而擴充且加深了家庭的內涵。
4、為何不公投?
婚姻平權是基於憲法平等權的保障,屬於基本人權,基本人權不得以公投方式剝奪。即使公投反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還是可能因為大法官會議認定違憲而失效。
5、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收養子女有害下一代?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收養子女,必須要經過國家的把關篩選,選出最符合下一代利益的父父或母母,反而是異性婚姻的下一代並沒有篩選的制度,殺人犯、強姦犯、放火犯、恐怖份子都可以有下一代,真正有害下一代的不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而是反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人士的歧視。當反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者學會尊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的下一代就可以健康的成長。
另外,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戀要收養的小孩,都是被異性戀遺棄的,剝奪小孩權利的,正是異性戀,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的收養是在幫異性戀解決他們所製造的問題。
然後,殺人犯、放火犯、強姦犯......幾乎所有的罪犯都是誰教養出來的.....異性婚姻
6、為何不另立伴侶法?
殺人放火強姦犯結婚時,都不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為什麼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會需要另立一套婚姻制度,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再者伴侶法並不是真正的婚姻,是隔離的假平等,違反憲法平等權的精神。
7、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通過之後,父母夫妻的稱謂都會取消,小孩不知如何稱呼父母。
所以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通過之後,你就不打算叫你爸爸或媽媽了嗎?還是你兒子女兒會不知道如何叫你?還是你太太會開始叫你老婆?你先生會開始叫你老公?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通過之後,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至於別人的家庭愛怎麼稱呼,不干你的事。
8、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牽涉層面太大,需要配套。
需要配套就去做啊,不然要你政府幹嘛?
9、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通過,讓我不知如何教小孩。
你孩子該學習的是尊重與平等,所有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受到相同權利義務的保障。
10、少數立委霸凌多數。
反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的信愛望聯盟,在上次立委選舉全數落選,現在的立委才是代表多數民意。
11、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造成少子化嚴重。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通過之後,你就不打算生小孩了嗎?還是你們打算集體跳槽當同性戀?別人結別人的婚,你生你的小孩,有何關連?
少子化的問題在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通過之前就已經很嚴重了,不要牽拖到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來。
12、罷免提案立委。
超過半數的立委表態支持同性婚姻,你要不要全部罷免掉啊。
13、民進黨提同性婚姻,讓他們下台。
國民黨也有提同性婚姻草案噢。
14、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違反憲法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錯,憲法中完全沒有提到婚姻制度,婚姻制度是規定在民法,憲法的位階高於民法,民法中限制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違反憲法平等權的保障,有違憲之虞,有違憲的遲早都要修改。
15、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之後就要通姦除罪化。
通姦是指在婚姻關係以外的性關係,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戀婚姻都沒有,何來的通姦。
結婚是為了要通姦除罪化?神經病嗎?想通姦就不要結婚啊,先大費周章爭取結婚綁自己,再用個通姦除罪化來通姦,吃飽太閑嗎?
目前通姦合法化是專屬異性婚姻的議題,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連通過都還沒,竟然也能亂套用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真是荒謬。
16、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是要雜交?
要雜交的人需要婚姻嗎?你到底懂不懂得婚姻是什麼?最會踐踏破壞婚姻價值的,正是反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者,將婚姻視為性解放、雜交。
17、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之後,亂倫也可以。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是修改民法,亂倫是規定在刑法,是有刑責的,民法再怎麼修,都不會讓亂倫合法。這是基於優生學的考量。
18、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導致人類滅絕。
地球的人口數已經超過70億了,你需要擔心的是地球何時會被擠爆。
19、為何不另立特別法?
特別法和民法的修正內容有什麼不同?有什麼異性婚姻享有的權利義務,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戀無法享有的?理由是什麼?你們打算剝奪或限制我們哪些權利義務?憑什麼?
如果另立特別法的內容,與民法異性婚姻的權利義務完全相同,那另立特別法到底是為什麼?為了符合特定宗教偏執且違反人權的過時教義?基本人權比不上護航特定宗教的婚姻觀?
我國是憲政立國,人權立國,何時成了宗教立國。人類歷史化了多少時間擺脫宗教干政,到現在還要走回頭路嗎?
法律的功能到底是什麼,犧牲人權為特定宗教教義服務、讓宗教干政?還是要保障人權,撥亂反正。"
PS.我實在很不想在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後面再加上什麼"人獸婚...."等之類的用語,
但是套用上述的邏輯,也是可以成立的喔!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