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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二休二,強制第三天加班!?

工作上的問題!不知該歸哪類型,歸錯請見諒!
其實是女朋友的困擾,我看她很煩,想上來請教各位大大!
如題,本身就是12小時的班別了,公司卻強制第三一定要加班,還說不加班就把績效打零分,就不給績效獎金,還說如果第三天不加班還要打電話去公司請假,還要有正當理由,病假要有醫生證明,不去就是要打電話請假,我真的是TMD看到有一間這麼不合理的公司,阿不就是做二休二的制度嗎?


為什麼第三天是本休放假日卻還要請假?
為什麼第三天是本休放假日卻還要請假?

為什麼第三天是本休放假日卻還要請假?



真的有點搞不懂耶!其實我本人也蠻氣的,看女友這樣也很心疼,今天載她下班她整個就悶悶的,完全沒有笑容,一直很煩惱!
重點是想請問這裡有大大也是做二休二的嗎?
這樣在勞基法上有違規嗎?那一個人正常一個月上班的工時是幾小?加班一個月不能超過幾小呢?那這樣威脅績效打零分不給績效獎金,這樣又合法嗎?希望有很懂這方面的大大能幫幫小弟解答!謝謝~

2016-09-24 20:33 發佈
有喔

超過一個月能上班的時數了吧


victor751123 wrote:
工作上的問題!不知...(恕刪)
螢一~不好意思!
那請問你知道是多少時數嗎?
那以上我敘述的有違法行為嗎?
你可以谷哥 法定工時選第一個去看

或是直接寫信去勞動部去問

你還可以匿名檢舉那間公司
victor751123 wrote:
螢一~不好意思!那...(恕刪)
螢一~謝謝你提供的意見,我再等看看有什麼其他的看法!
加班要勞工同意
而且每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
這間公司違法
但其實台灣的電子業都這樣搞
投訴勞委會也沒用
希望投訴政府單位他們能幫助你們的問題,制度的建立是必要的。
很簡單嘛!

叫他拿出白字黑紙來

看公司有那條規定是強制做3休1

休假不加班還要請假的規定

沒有的話,大家照規定來

還有更簡單的

你直接到她公司找她主管

一定講話要大聲

包管有效,這我幹過

主管嚇都嚇死

連主管上司都不敢出來

victor751123 wrote:
工作上的問題!不知...(恕刪)


總公司台中潭子 號稱全球第3大封測大廠吧

徵才廣告已經寫很明白
一天 12HR 做3休1 月薪30K


當初你的朋友面試應該有簽一張賣身契
要這份工作
一定要強制加班
所以是自願加班

不簽就拉倒
反正這公司年頭到年尾都是缺人


如告到勞保局/勞動部 是穩輸的

很多做2休2電子大廠作法都一樣






victor751123 wrote:
工作上的問題!不知...(恕刪)



補充一下, 建議到台北市或新北市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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