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闖立院服貿公聽會 陳為廷、蔡丁貴無罪確定

海基會與海協會前年6月21日在上海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行政院將服貿協議送立法院審查,立法院同年7月底召開第一場服貿公聽會,但不開放一般民眾旁聽。檢方指控,公投護臺灣聯召集人盟蔡丁貴、學運領袖陳為廷為了進立法院反對服貿協議,兩人強力推擠員警、奪走警方盾牌,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兩人。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蔡丁貴、陳為廷從事抗議活動應有所節制,以利爭取理性公民的真摯支持,法官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罪,分別判蔡和陳拘役40天、20天,兩人均得易科罰金,但兩人不服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指出,根據蒐證畫面,兩人用手推擠員警組成的人牆、抓警盾,沒有拿任何工具器械,手段並非猛烈。蔡丁貴拉下警盾沒攻擊警方,反而往後傳遞,應是避免民眾割傷;陳為廷除了用身體、手臂推擠員警,他沒有任何激烈攻擊、抗爭手段。高院研判兩人只是為了進立法院參與公聽會,沒有妨害公務的犯意,今天改判兩人無罪。全案二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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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只要沒拿工具器械搶警槍也沒關係囉???
2016-08-18 12:38 發佈
這主題好像都回收了

天下一片祥和

倒數10

congydu wrote:
這主題好像都回收了...(恕刪)


以後大家都可以按此例處理,大家知道的.
再佔領立法院跟行政院,看民進黨怎麼收尾
搶警盾說是怕割傷人

那改天搶警棍的可以說怕打傷旁人

搶警槍的也可以說是怕混亂中槍誤擊無辜路人

whaleegg wrote:
再佔領立法院跟行政...(恕刪)


現在是民進黨執政,不會有人佔領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要加官晉爵了怎麼會有罪 有罪也是馬英九有罪吧
覺醒青年要選錢才會睡醒

mhlee wrote:
灣高等法院二審指出,根據蒐證畫面,兩人用手推擠員警組成的人牆、抓警盾,沒有拿任何工具器械,手段並非猛烈。蔡丁貴拉下警盾沒攻擊警方,反而往後傳遞,應是避免民眾割傷;陳為廷除了用身體、手臂推擠員警,他沒有任何激烈攻擊、抗爭手段。高院研判兩人只是為了進立法院參與公聽會,沒有妨害公務的犯意,今天改判兩人無罪。全案二審定讞。...(恕刪)

「尚書大人還真機靈風往哪吹你就往哪倒真是佩服」
真是令人昏倒的恐龍法官~~~
這判決會在歐美先進國家發生嗎?
期望能比照美國.....越過警察管制線....一律棍棒齊下! 暴力反抗?那就警械使用條例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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