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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警案,我比較同情兇手

如題
1.要是我連被開六張罰單,我也失控,雖不致於砍人,但至少也在大街上和警察叫囂了,罰金加總5,400, 影響交通把車拖走也不過兩千出頭,這樣樣執法怎叫人不生氣,這金額如果收入差一些的,當月就要借錢才能生活吧.

2.被砍的警察我判斷應該不會有什麼太嚴重的後遺症,也說不定有獎章可拿,受傷的撫卹金可領,但是這兇手下半子肯定沒戲唱了,牢獄,大筆賠償,人生沒希望了,因為他的情緒一時嚴重失控.

這兇手開的是小貨車,多半也不是什麼富有人家,警察執法時能不能多些同理心,若影響交通,拖走就可以了,若不是什麼太嚴重的違規,連開六張,土性一些的人,真的會失控啊,兇手出來時,說到他坐在車上與警察爭執時,警察更是點他沒繫安全帶,要再一次取締他,拿起相機也就拍下去了,換我,當時真的會失控啊

一定很多人砲我,沒關係的

以下連結是一個老美交警取締違規的情況,大家參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kadBYvGHlo
2016-08-04 21:50 發佈

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
你同情?
你知不知道他是累犯?
累犯值得同情?
知道你是出來刷存在感
我不會炮你的,乖
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為了5400元的罰款就可以砍警?台灣警察以後可能會常常被砍到不敢䦕高額罰單⋯⋯

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1.累犯
2.20萬交保...20萬都能拿得出來,區區5000多元卻不願意付

不值得同情
我是那警察

我直接斃了他

可以參考美國警察一些案例 比槍的手勢 當場擊斃

個人覺得警察也是在工作 你給我不方便 當然開單讓你不方便

做人不是要互相嗎?
在美國敢砍條子?不管什麼理由,應該當場就斃了
chinnaut wrote:
你知不知道他是累犯?
累犯值得同情?


每個人都有弱點,
比方說有人的弱點是遲到
或是逃避
或是說謊
或是懶惰
只是剛好這位「兇手」的弱點,牽涉刑責
所以成了所謂的累犯

我想這篇版主主要要表達的是
這次的執法,應當也是有不當之處
雖然違停是真
雖然未繫安全帶也是真

執法時帶著情緒
間接誘發受罰者情緒失控

這就像是現在的巨蛋案
遠雄舉出近年「主結構未按圖施工的」北市府只罰九千元,而未予以停工
而大巨蛋「主結構未涉及變更」,北市府就斷然停工

其實如果遠雄有人抓狂 ... 作了蠢事
我也不意外
如果開一張就別違法了

不就能了嗎?
不過老美那邊如果拿刀砍警察

那通常會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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