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新聞稿與趙藤雄董事長會談大巨蛋案 鄧家基:提供北市府公安基準給遠雄參考,回歸專業解決問題不是全都都要按7項公安基準走嗎不然就是拆蛋! ! 基準怎麼變是參考而已本來公安問題是市府自審現在同意由 遠雄找的伙伴台灣建築中心審查.而且公安只是參考到時一定是點幾個小缺失,然後讓遠雄續蓋....這公安基準最後就是遠雄自己審..基準變參考!! 自審變他審市府這次根本就是圖利遠雄續蓋大巨蛋!!!一整個輸給遠雄....
B-2 wrote:不是全都都要按7項公安基準走嗎不然就是拆蛋! ! 基準怎麼變是參考而已本來公安問題是市府自審現在同意由 遠雄找的伙伴台灣建築中心審查.而且公安只是參考 請不要太在意北市府的說法,最後通牒都能連發了...
如果 繼續興建,且判定是市府官員瀆職 肆意妄為 ,造成大巨蛋幾十億的停工損失,需要國賠..這一定要追究懲處.否則樹立壞榜樣後,全國各大公共工程,都會有官員 肆意妄為,跑出來擺烏龍,或借公權力勒索,造成無謂的停工損失.
aliclin wrote:這新聞稿算數嗎?搞...(恕刪) 從之前的移樹、大巨蛋不拆、解約是核彈、到合意解約⋯⋯,不是柯文哲䦕金口承認的都不算數。今天這個會議結果,林洲民一定跳腳不服,後續戲怎麼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