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時間
個人猜測
或許是司機的處置延誤了逃生
正常來說
應該發現有煙霧立刻停路肩
打開所有門
不至於造成這樣大的悲劇
不管哪種玻璃;打最堅固的中間
是不會破的
車窗上都貼有擊破位置的貼紙
窗柱上都有擊窗槌
衛爾康後宣導了多少年玻璃要敲角落
還是有人不知道
還有;以後隨身要帶把玻璃擊破中心衝
而且不是擊破就好了
拿滅火器撞破大片玻璃製造開口吧!
從擊破處開始撞
像撞城門那樣用頂的
用腳踹
其實打破玻璃已是最後一步了
趕快打開所有門包括逃生門才是最實在的
時間
反應
決斷
逃生常識
比破窗工具更重要啊!
國道二號發生26死的重大慘劇
我們臺灣旅遊業和交通部真的對不起人家
我覺得司機是不是有僥倖心理?
想說機場馬上到;所以沒馬上停車
不然就是有我們不知道的【意外】發生
還是冒煙時已吸到濃煙昏迷??
詭異的是……
從冒煙到擦撞外側護欄之間
車還開了兩公里多?
還是先擦撞內側護欄
再擦撞外側護欄的
是否冒煙第一時間
司機和導遊已失去意識?
乘客當時是否都在午睡
以致失去寶貴的反應時間?
想不通的是
司機為何沒有馬上停車?
車輛火警最可怕的地方
就是空間狹窄;逃生通道壅塞
火勢延燒快;無路可逃
比鐵皮屋還可怕!
全車的座椅;窗簾;裝潢
都不是防燄的
屬於高火載量的燃料
起火後;你的反應時間只有十幾秒
接下來是600℃以上的高溫
中性帶幾十秒就可以降到地板
甚至連閃燃都沒有機會形成
直接跳過成長期來到最盛期
火勢就全蔓延開了
瞬間的吸入性灼傷
就會燙熟人的氣管
導致窒息
再來;可怕的是
濃煙就算沒有嗆昏人
高溫的黑煙也會熏瞎雙眼
眼睛根本睜不開
根本看不見東西
連哪裡是窗戶的邊緣都不會看見
更不要說找擊破槌了
你的安全反應
要在聞到煙味時就要開始了
等到你看見大火濃煙
一切大勢已去
大家都認為工具很重要
但其實車輛火災最重要的是警惕
還有爭取時間
記住……要聞到煙味看到煙霧
就開始破窗或打開逃生門
不然一堆人驚慌的擠在一起
怎麼去開門?
如果當時第一現場的警察
可以把警車開到遊覽車左側
站在警車車頂
用尖銳器械+滅火器擊破車窗
或許還有機會救出幾人
當然我事後諸葛
不過要是我
我會這樣做
可惜警察不是消防員
沒救災概念也沒有梯子
肯定不夠高的
他也不敢對車窗開槍……
風險太大了
我本身不抽菸,只要環境稍有異味,我就有所感覺,尤其最近一期稻作收割,農民為了方便處理稻渣,往往一把火就能輕易處理這些廢棄物,但卻苦了我,很想119跟環保局去報案,但有想到農民也很辛苦,一把火至少10萬罰款。
司機大哥如果聞到塑膠燒焦味,趕緊停車開門,應該大家都能全身而退,頂多身外之物報銷而已,從高速公路攝影機畫面清楚看到,整車一直冒白煙在行駛,可見之前從電線短路的高溫(假設是電線著火),一直到整車像冒煙火車在行駛,我猜至少也有3~5分鐘了,這段時間司機大哥應該還有辦法駕駛車輛,這時就應馬上停車疏散了,我一直很不解,為何整車都在冒煙,還一直行駛(我猜司機已經昏厥了),但之前呢?塑膠要起火前都有很濃的塑膠燃燒味啊,莫非整車人都在抽菸?導致異味聞不到?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dz6810 wrote:
嗆昏了還能踩油門,...(恕刪)
駕駛嗆暈、後門卡死、逃生門無人觸動 「死亡3巧合」奪走26命
國道2號火燒車悲劇,檢警消現場初勘歸納出「死亡3巧合」,疑駕駛座後方起火,先嗆暈駕駛蘇明成,導致遊覽車失控擦撞護欄,後門被卡死,安全門開啟裝置又因車內起火,混亂無人觸動,造成全車26人不幸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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