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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要連坐?林全: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

行政院今下午進行治安會報,會中內政部報告「警察機關防制酒駕現況與成效」,林全說駕肇事將受害人撞傷,造成其一輩子痛苦,法律如對肇事人予以輕責,這是相當不公平的,且酒駕累犯,如肇事者不知反省,持續酒駕肇事,如社會予以寬容,既不合理,也不符合社會正義,請法務部研議加重酒駕累犯刑責的可行性,召集相關部會,共同研商具體對策,以徹底改善酒駕累犯問題。


針對酒駕,林全也請內政部與相關部會研議相關規範,如何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以避免酒駕肇事的發生。此外,近來時常有詐騙案被遣送大陸,林全要求涉及兩岸的部分,也應訂定多套相關的溝通模式。


針對通傳會報告「政府處理不當網路內容因應措施及努力方向」,林全凝重指出應設身處地,以同理心將小燈泡當做家人來處理,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應有效遏止類似小燈泡事件的不當內容在網路和媒體傳播散佈的情況。請相關單位研議網路散播不當內容的解決方案,確保有效遏止網路傳播不當照片等內容。


林全也請各部會基於自身權責範圍,持續向社會大眾及媒體宣導不應散布不當內容,造成當事人及家屬的二度傷害,希望各部會能共同努力,找出有效解決的辦法,確保有效遏止網路不當照片的傳播。(陳郁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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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方法

希望能執行下去
2016-06-27 22:02 發佈
二少東 wrote:
駕肇事將受害人撞傷,造成其一輩子痛苦,法律如對肇事人予以輕責,這是相當不公平的,且酒駕累犯,如肇事者不知反省,持續酒駕肇事,如社會予以寬容,既不合理,也不符合社會正義,請法務部研議加重酒駕累犯刑責的可行性,召集相關部會,共同研商具體對策,以徹底改善酒駕累犯問題。



這已經至少是 一級謀殺了!

就關個30年以上 + 鞭刑啊!


監獄不夠嗎? 招不到生的末段私校改建剛好解套 (法務部 教育部 立委 共商研議)

受刑人每天要做苦工 換自己的三餐

這種符合 民意的事 為什麼就都不肯快快做 , 官員 民代 被酒駕 壯烈犧牲 不夠多吧!

台籍詐騙集團 他國直送給對岸 審 , 老百姓拍手叫好 , 只有那些 政客 官員 在 跳TONE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林全: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

這有點誇張吧,販賣的人也要負責任,他哪知道你以前有沒有酒駕,到最後又流於嘴巴說說而已
那發生兇殺案,賣菜刀水果刀的雜貨店是不是也要負責任?
這麼前衛的做法 台灣領先全球啊
靈犬好棒!!
以後買酒要先提出「安全酒後行為證明」

證明自己是一個喝酒不鬧事的好寶寶

才能買酒
這根本「條件理論」的翻版

法律學者、相關人士一定出來批翻...
好方法

讓 台酒公司先提撥 100億準備金

賣酒的要罰

始作俑者,製酒的不罰說不過去

二少東 wrote:
行政院今下午進行治...(恕刪)


這個院長說的話......不要太認真啦

當他被柯文哲上身就好。
照他的說法,酒駕撞死人,那車商應該也有責任
畢竟車子是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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