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吵的那七天假

一直搞不清楚到底是哪些人放的到這七天

看新聞是說

所有符合勞基法的勞工都能放

那現行周休二日的勞工也能"多"放這七天嗎??

還是只有之前雙週工時84小時的勞工有這七天??

有沒有專業的大大能解答

看得好亂阿
2016-06-21 11:32 發佈
選前就已經嫌勞工假太多了,選後也跟工商團體達成出賣勞工的黑箱協議了。

還在想那七天假?作夢!


myself1109 wrote:
所有符合勞基法的勞工都能放
那現行周休二日的勞工也能"多"放這七天嗎??
還是只有之前雙週工時84小時的勞工有這七天??

j_b205 wrote:
選前就已經嫌勞工假...(恕刪)


能不能放是一回事

是想知道

到底是哪一部份的勞工會影響
現在問題在於勞動部沒有人出來講清楚, 所以不知道,

不過林全的意思好像是九月會請立院儘快處理, 到時後應該就直接砍了,

就沒有誰放誰不放的問題了
簡單來講,立法之前9/28這天會放到

立法後,這七天假會挪到週休二日來放

對已經在週休二日的人是假議題,對沒有週休二日的勞工才有感
你也知道,自家門口圍了那麽多勞團,先宣布歸還7天假打發他們離開,近期再修法修回來囉
up2u wrote:
對沒有週休二日的勞工才有感

早上四顆果子,下午三顆,
變成早上三顆下午四顆,
的確「有感」......
myself1109 wrote:
一直搞不清楚到底是...(恕刪)

以前是雙週84工時+調整國定假日(少7天假)=週休二日
或者是雙週84工時隔週休,另休19天國定假日
今年度修法改單週40工時週休二日,另以行政命令廢除7天假日
現在撤銷了行政命令,所以19天國定假日依法必須放假
以下的前提是公司有遵守勞基法......

去年為止勞基法是規定2週84工時制,就是所謂的隔週休
所以這些舊有的節日依舊有放假
但是公務員或部分實施週休二日的勞工,這些節日變成只紀念不放假
日曆是照人事行政處公告的假日(公務員的休假)去印製
不少公司都是依照上面公告的假日去休,但是還是實施隔週休
因此很多人的假都被公司給a走了,而且不少勞工還不知道
今年開始
勞基法工時變成40工時,如果用一天上班8小時似乎是週休二日
勞基法第36條 每七日至少休息一日
也就是說一個星期只要休一天就不會違反勞基法
這會產生
一天上班6~7小時,一星期依舊上班六天的畸形狀況
而且
勞基法第30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
加班費是第9、10小時1.33倍,第11、12小時是1.66倍
所以一天多上班1~2小時(補到一天上班8小時),又不用給加班費
綜合以上的情況會變成
每天工作8小時,一週上6天
每週多上的8小時還不算加班費(工時40小時,但是公司要求一天上8小時,上6天)
而且去年還存在的休假(就是再吵的這7天)
也因為今年改成40工時制而取消(現在退回取消假的行政命令,所以回復這7天假)
這也就是為什麼勞工團體在抗議的原因

勞基法第36條如果沒修法成每七日至少休息二日
那麼所謂的工時40小時的週休二日,就是欺騙社會的假議題
up2u wrote:
對已經在週休二日的人是假議題,對沒有週休二日的勞工才有感


跟我的認知不太一樣
就我的理解是現在所有勞工都放的到這七天假了。

去年修法把兩週84個工時改成一週40個工時
然後勞動部送備查七天國定假日取消
現在是一週40個工時過了
七天國定假日取消的被擋下來,
所以大家準備放假了!

反過來說,如果七天假取消的沒被擋下來,
是週休二日的無感,沒有周休二日的員工被胚走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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