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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18趴修正 可溯及既往

林萬億:18趴修正 可溯及既往
2016-04-18 03:26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準政務委員、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 記者侯永全/攝影
分享內定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國民年金改革委員會將在520後運作,目標是一年內催生新版年金改革方案。因大法官會議在一年多前做出釋字717號解釋,他認為,領過俗稱「18趴」軍公教存款優惠的人,也可溯及既往修正,算入年金改革的一部分。
18趴已在1995年落日,不過,台灣在高齡化、少子化襲擊下,國家財政負擔日益沉重,扁政府與馬政府各自在2006、2011年推出改革,引發不少軍公教退休人員反彈,在歷經多場行政訴訟後,大法官會議認為,降低給付政策不違憲。一旦新政府回溯修正,將是第三波的18趴改革。

林萬億曾在扁政府時代擔任社福政委,是長照十年計畫與國民年金等制度的催生者。這次回鍋,他的第一要務是要在今年的520到明年520之間,把新版年金改革方案送入立法院,「只要晚一天,我就要辭職負責」。

他指出,改革迫在眉睫,近日他已發函邀請各利益團體推選代表籌組年金改革委員會,520後將周周開會,所有問題都可以談,如,18趴問題要不要回溯檢討、怎麼檢討;為了避免「破產」,軍公教、勞、農、國民年金等退休金制度,該怎麼調整退休請領年齡、分攤費率或給付水準。

林萬億表示,只要提到公平,大家都會關心過去與未來,大法官釋字第717號文所強調的,就是避免因為自己的利益,造成其他人的不利益。過去,他曾推估,台灣在去年度過了高達1,400億元的支付高峰。

他強調,第717號解釋做出之後,馬政府推動的年金改革正值強弩之末,並未引發社會軒然大波。不過,這次新政府銳意在一年內完成年金改革,自然要尊重大法官釋憲,過去領過18趴的人,應當要在這次改革中,被算進來。

大法官釋字第717號文,為新政府再度推動「18趴」改革提供法源依據。

林萬億說,大法官提醒了外界,除了信賴保護原則外,也要重視比例原則,這場年金改革的目的在於讓制度永續、保障國人老後生活外,也要兼顧社會公平與世代正義。

閱讀秘書/大法官釋字717號

大法官會議在2014年2月做成第717號解釋宣告,政府降低公教退休人員可存18%優惠存款金額及減付利息的政策合憲。

這次釋憲是因為多年來有上百名退休教師提起行政訴訟,控告銓敘部、教育部在2006年修訂優惠存款要點,以一定門檻的所得替代率來調整退休人員的優存金額,造成許多教師的優存利息縮水。

不過,大法官認為,基於避免優存利息差額造成國家財政嚴重負擔,排擠各項社福支出等公益考量,銓敘部、教育部並未逾越必要合理程度,也未違反信賴保護及比例原則。

大法官要求對較低階或情況特殊公教人員,應做更細緻計算。(林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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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軍公教表示:..............
2016-04-18 9:15 發佈

kaots wrote:
林萬億:18趴修正...(恕刪)


憲法都能修了,行政命令竟然修不動

kaots wrote:
林萬億:18趴修正...(恕刪)


我是覺得改成浮動

以當前利率的3至5倍

而最低不能低於5%

最高不能高過12%

反正人少很快就能度過

又能省下至少500億

pk-king- wrote:
我是覺得改成浮動以...(恕刪)


這是不錯的方式, 要是早在幾年前利率水準尚高的時候做, 會更沒有阻力,
讓大家覺得沒那麼痛, 即使最後利率下降了, 至少是按著遊戲規則走.

最重要的是, 不能針對性的以18%為目標, 而損失了代表著"國家承諾"的公信力,
否則, 現在拍手叫好的人們千萬別高興, 一旦將來國家承諾的條文, 如同契約一般的東西, 隨時都可以改掉的話,
那麼當你領勞工退休金的時候, 如果給付率是1.3%, 你的下一代嫌你們領得太多, 想把它砍成0.3%, 或者直接取消掉,
那也不是不行對吧? 別忘了你也是會老的,
切莫因為短視而將來作法自斃, 今天你怎麼對付別人, 將來別人怎麼對待你
不給利息不是更好,已經領的全吐出來
不給利息不是更好,已經領的全吐出來
MyH0ME wrote:
這是不錯的方式, ...(恕刪)


減少 18% 的利息,實際上就是減少所得替代率!

近幾年退休的人,領到的 18% 利息約佔所得替代率 25%!

18趴修正 可溯及既往 ?

我想應該是重算所得替代率,然後將 18% 全部落日,沒有新舊制度,一律改為全部新制處理!

這樣一了百了,自此以後永遠沒有 18% 問題!


個人粗略想一想,後面還有很多問題! (因為還不知年金怎麼改!)

上回個人粗估所得替代率可能在 45~55%,看來接近了!

(去掉年終慰問金約 8%,在去掉 18% 利息約 25%,接下去 180個月平均薪資....)


MyH0ME wrote:
這是不錯的方式, ...(恕刪)
撇開財政因素,這實在是違反法律通則,不過這幫人對信賴保護原則自有一套說法;只是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退休老師月領7萬也該一併處理了
1. 不只18趴修正,還要修正軍公教的優渥福利,應該修正到跟一般勞工相同,這也是軍公教最常被詬病的問題,也造成社會不平等對立,這在以往有其歷史背景原因,不一定能全說錯,但現在時空環境已經完全不同,這方面一定也可以省下極大費用,

2. 低門檻撒錢式的津貼補助,如老農津貼之類的,這跟軍公教福利一樣,有相關歷史原因,也跟軍公教一樣,只用職業分類撒錢,就會失去公平正義,就算跟18趴一樣有過改革,跟一般社會大眾的待遇,還是有很大落差,

3. 已經沒錢了,所以要從新檢討原有的撒錢制度,建議整體重新審視規劃,所謂改革如果只做部分,只針對特定族群,還是會被認為是用公平正義當口號做階級鬥爭,原有的改革理念就不見了,失敗也是可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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