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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制度似乎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這次肯亞與馬來西亞事件台灣成為詐騙集團樂園
詐騙集團對社會嚴重危害而台灣司法卻寬仁以待

鄭捷殺人罪證確鑿,但仍無法伏法
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頂新事件危害國人健康
但找不到適合條文處罰

虐殺兒童案件兇手得不到死刑

無辜車禍受害者經常得不到正義與公理申張

從很多事件看來,台灣善良人民的人權是沒有保障的
當無妄加諸於身上時,台灣的司法通常無法給被害人適當的公義
大家只好自求多福吧
2016-04-16 15:56 發佈

形而上1006 wrote:
這次肯亞與馬來西亞...(恕刪)


司法猶如皇后的貞操

..........

這是一部A片名稱
屬於最重口味的那個等級
形而上1006 wrote:
這次肯亞與馬來西亞...(恕刪)


台灣有兩種權力腐敗程度幾乎相當, 一個是司法, 一個是媒體.

講究司法獨立媒體自主, 結果換來的是毫無自省能力忝不知恥的法官和記者, 悲也~~~
不吐不快
台灣司法早已不符民意的期待,變得與民眾為敵,法院早已被一堆法匠所掌控,也就是一堆恐龍,給那麼多福利卻處處與人民為敵,真是可惡,真想把這些人廢掉。號稱依法行政的國家怎搞得民怨四起呢?
現在不是流行公民意識抬頭嗎?法院不符民意就成立公民法院好了,證據收集齊全確定無誤,由人民表決該死就立刻處死,不要拖延速戰速決。
或是效法回教國家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以海外詐騙這件事,是政治高於法治。
在其他國家犯了有罪之事,應該就是讓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國接受審判。

smallbeetw wrote:
台灣有兩種權力腐敗程度幾乎相當, 一個是司法, 一個是媒體.
講究司法獨立媒體自主, 結果換來的是毫無自省能力忝不知恥的法官和記者, 悲也~~~



非常同意

唉~~~~~同悲~~~~~

司法如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媒體記者,文化流氓也

國之大禍啊

形而上1006 wrote:
這次肯亞與馬來西亞...(恕刪)


奪魂鋸
要想想台灣法律不訂鬆一點

立委和財團怎們賺錢

台灣的經濟犯罪 罪則很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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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遠雄 "趙藤雄判2年繳2億給公庫換緩刑""

如果按大陸法律 遠雄趙藤雄犯罪可能要關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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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20150615中天新聞血汗公車? 司機控超時工時還被拗 ...

路上的公車司機可能超時工作 撞到你算你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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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業超時工作 撞到你算你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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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大公司和財團的利益 罰責當然不能太高



經濟犯罪在台灣罰則很輕 要改嚴很難







有司法這回事嗎
形而上1006 wrote:
這次肯亞與馬來西亞...(恕刪)

smallbeetw wrote:
台灣有兩種權力腐敗程度幾乎相當, 一個是司法, 一個是媒體..(恕刪)


那你把民意代表機關放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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