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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翻了!大馬20詐欺犯返台全放了

2016.04.15 / 11:52 肯亞案/立院發表共同聲明 譴責大陸侵害我國主權

2016-04-15 17:45 徐永明:大馬20名涉詐欺案台人晚間將返台

2016年04月15日22:25 爽翻了!大馬20詐欺犯返台 全放了

台嫌「回家很爽,台灣有人權,很感謝!」
爽翻了!大馬20詐欺犯返台全放了
經刑事局與承辦檢察官討論後,因欠缺具體事證

20名詐欺嫌犯返抵國門後,警方當場向他們說明案情,接著就地解散

那個大律師和新部長 上節目大言不慚的說 台灣的刑法一罪一罰,最高刑期達30年,絕對可以懲罰詐騙犯,不可能縱放人犯,基於台灣主權尊嚴,台籍國際罪犯一定得移送回台灣審理..

見鬼了,怎麼 一下飛機全都放了... 大夥晚上就可直接到 金錢豹 開 歸國慶功宴....說好的30年 是指荷苞滿滿的詐騙犯 ,靠立委施壓從大陸手上搶救回台後,從此平安喜樂30年嗎? 酒醒之後記得要 發封感謝函給立委恩人喔,抓人慢吞吞,放人效率如此之快

兩岸一水之隔,卻是天堂與地獄之別,台灣真是犯罪者的天堂.

轉貼「詐騙產業公會感謝聲明」全文

針對肯亞與印尼政府罔顧本公會從業人員意願,將兢兢業業的員工送往沒有人權的中國大陸一事,本公會首先要感謝全臺灣人民的聲援,其次,要感謝將..........慷慨陳詞,力斥中國的鴨霸。

再其次,感謝立法委員極端重視本案,對行政院官員施壓,要求官員使盡渾身解數,挽救本會從業人員於危難之中;再再其次,感謝各大媒體難得的口徑一致,聲援本會從業人員。最後當然也要感謝全臺灣民眾,縱使從業人員是以老掉牙的話術,都能積極順從本公會從業人員的指導,對家人親友、警方及金融機構守口如瓶,高度配合地將大筆款項匯入本會指定的戶頭,讓本會業務能順利推展,減少很多不必要的行政成本,特此向全臺灣人民致謝。

在臺灣各行各業競爭力急速低落,無法在國際上競爭,甚至無法力保國內市場之際,本公會全體成員無不處心積慮,積極引入及訓練優秀從業人員,確保國內市場蓬勃發展,並且以最好的詐騙技術、最敬業的人才,組成臺灣團隊向海外輸出,成為臺灣之光,產值日日提升,月月提升,年年提升。光中國大陸市場,去年就高達新台幣1100億元,成長快速,對臺灣財富貢獻巨大,其威猛之勢足以讓鴻海、台積電和宏達電等企業汗顏。

最後更要感謝臺灣司法單位也都能體會本產業公會會員為臺灣產業奮鬥的苦心,面對少數不慎被檢警羅織的從業人員,也都能從輕發落

本產業公會全體會員感念全臺灣人民及行政立法司法部門的鼎力相助,定當加倍努力,研發新話術,提供最完美的服務;同時本會也會積極進行海外技術輸出,成為國際性的企業,為臺灣增光,以不負國人的殷切期待。

感謝、感謝、再感謝,謙卑、謙卑、再謙卑。



2016-04-15 23:54 發佈





pqaf wrote:
爽翻了!大馬20詐欺...(恕刪)



請問檢察官要憑什麼押人??? 憑報紙剪報嗎?

pqaf wrote:
爽翻了!大馬20詐...(恕刪)

經過多年

亞太製造中心(X)
亞太海運轉運中心(X)
亞太航空轉運中心(X)
亞太金融中心(X)
亞太電信中心(X)
亞太媒體中心(X)

但!
亞太詐騙中心(O)
努力數年 正式落成
普天同慶

pqaf wrote:
肯亞案/立院發表共...(恕刪)


第一次有以身為台灣人為恥的感覺
pqaf wrote:
肯亞案/立院發表共同...(恕刪)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騙人!ya!
pqaf wrote:
肯亞案/立院發表共同...(恕刪)

一罪一罰 最高三十年?

這大概是狗在放屁吧
亞投行 之前就在演

現在沒戲唱



明知道沒證據 沒辦法辦

接回台灣要幹嘛? 搞不懂

bublegun wrote:
經過多年
亞太製造中...(恕刪)


台灣沒救了
花大把力
把名字都弄臭
才把人要回來 然後放掉...

pqaf wrote:
2016.04.15...(恕刪)



年輕人嘛!別讓他們傷痕太深


請大家以祝福和愛代替激烈的情緒跟言語


給這些人一些空間


每一個人多做一點,這個社會就會更好一點

法務部真的有高人 指導阿 直接幫民進黨將大陸軍阿

可以想見 以後大陸絕不會依台灣意願遣返任何跑到大陸躲藏得罪犯

這下看準執政黨怎麼跟對岸溝通 ?

在這種情況下 準執政黨未來不用提 遣返 陳由豪等經濟犯
還有鼓勵所有在台灣犯罪的人 可以趕快跑到大陸
大陸以後絕不會遣返任何台灣人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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