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lson huang wrote:
我怕啊!我怕從此以後...(恕刪)
不用怕,遇到問題裝作沒看到或沒聽到就好。
就好像很多抗議這次肯亞事件的人,到現在也說不出來,他認為應該把台灣人從大陸遣返到台灣的依據是什麼,大家在這邊也不會說什麼呀,最多就看破手腳,笑笑而已囉。
nelson huang wrote:
整棟樓只有您老站在我這邊,難道大家真的認為肯亞案合乎國際慣例?沒有政治操作?
當然合乎慣例,一堆討論文章都說明原因理由了。還是你覺得大陸應該通知台灣讓台灣處理才對?之前就發生過同樣的事,那時大陸想說台灣是個法治的社會,結果十幾個害的人家家破人亡或上吊自殺的詐欺犯被引渡回台後,只有一個被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都易科罰金了事,這對所有的犯罪受害者情何以堪。
政治操作?目前政治操作就是台灣自己,什麼侵犯主權,如果這樣就算侵犯主權,那一堆早就關押台灣犯罪人民侵犯我們主權的國家,怎麼不強烈抗議,派軍攻打這些國家來拯救這些垃圾?偏偏等到大陸才在那邊大肆針對、報導,這才是最大的政治操作。說難聽一點,就算是大陸有政治操作,以台灣社會目前大多數對大陸的態度,想要求大陸讓利台灣、但台灣讓利大陸就是賣台,想投資賺大陸人的錢,私底下卻仇中、抵制中資,嫌人家讓台灣水準低落,加上目前準備新上任政府的政治傾向(台獨),種種行為簡直是無恥小人加偽君子的集合。你覺得他們為什麼要這樣下賤的讓我們糟蹋?

其他國家就沒欺負台灣嗎?,當年韓國美國挖洞給台灣,友達CEO乖乖去美國坐牢,還賠了一堆錢,是對台灣多大的恥辱,別忘了更早以前,美國動不動拿301威脅台灣,這世界上比的是實力啊!看清這點,凡事要能屈能伸,獲取最大利益,可惜的是,就是有一群人看不懂,該重視不重視,為了沒意義的面子,寧願犧牲裡子!

nelson huang wrote:
大家都聚焦在台灣法律對詐欺犯處罰太輕我可以理解,
但重點並不是在處罰的輕重,
而是司法程序的不正確!
每當有跨國犯罪發生,
各國會依循彼此的司法協議來引渡罪犯,
也就是若大陸鎖定在肯亞的台灣人有犯罪事實,
需經由台灣政府的同意才能抓人。
可是大陸這次主張的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所以不用經過台灣同意就可以抓人。
OMG!如果這個案例一開,
以後只要大陸認定你觸犯大陸的法律(如公開發表對大陸或他們的領導人的不當言論或主張台獨等等),
那麼某一天你出國到某個國家,
大陸可以依據受害地點或受害人在大陸的主張,
在不經過台灣同意的狀況下將人抓回中國,
台灣等於喪失司法主權。
大家是否以為大陸只是要抓詐欺犯?
如果以後大陸都可以不用依循兩岸犯罪的司法協議,
那不要說司法權了,
我們連人權及言論自由都要被剝奪了!
他們的家屬每個都說 小孩很乖,這次只是去肯亞旅遊,什麼事都沒做... 既然都沒做,阿共仔留他們一點用處都沒用,我相信過幾天就會放他們回台了,現在兩岸有直航班機,一個多小時就可在小港機場落地了...
這些人已經被肯亞當局關了一年多,這次若能順利回台,一定要寫封感謝函給阿共仔,謝謝他們幫忙出直航包機,省下非洲到亞洲的時間和機票錢,還救大家離開肯亞.

美國最愛講人權了,阿共仔若隨便逮捕 異議人士,通常 美國國會 甚至歐巴馬都會有意見的,奇怪,這次美國國會怎麼會對這麼嚴重,牽扯這麼多人的 所謂人權爭議 悶不吭聲 ? 莫非美國國會也認為 這只是單純的國際詐騙案件, 跟人權事件一點關係都沒有,懶得回應 裡面還有一個有美國籍勒.
上面有人提到 友達還有三個高層 因反托拉斯案,被判刑3年,罰款五億美金...人好像還在美國監獄裡面蹲...要不要藉此次機會,控訴美國侵犯台灣主權,把台灣高科技人才逮捕,還不轉交由台灣處置.
友達的高層是中華民國(國籍),面板是在台灣製造(行為地),只是有賣到 美國地區(結果地)...照這些名嘴 大律師的見解,美國憑什麼叫台灣人過去坐牢.
這些高層有的原本是在台灣上班,但 美國司法部 要求配合調查,把人叫到美國,就限制出境,起訴判刑, 美國這算不算侵犯台灣主權阿? 為什麼把人騙到美國後,就不放人 ? 為什麼不直接交由台灣法院審判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