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天的新聞~~我想有點理智的人只能用人神共憤來形容
同樣不易外的~~又看到了廢死與反廢死的討論
基本上在現階段我是支持死刑的
但又常常有一派人說要廢除死刑
所以我想了一個皆大歡喜的方法
廢除死刑可以
但以後這種原本應該死刑的犯人
我們應該要增加一個褫奪人權終身的量刑
同時這些人應該要為自己的罪孽付出代價
我們全體納稅人可不能白養他
所以他應該要為全人類的進步做點付出
以後有各式各樣的藥物,新科技,新手術,或是有醫學院學生需要練習開刀(例如把手切掉,再逢回去,練習接神經之類的,如果有練好真是功德無量阿)
等需要人體實驗對象的研究時
這些研究單位可以直接申請使用這些被奪人權的人,來做人體試驗
我想這樣第一個不用判他死刑~~
我們也沒白養他們,就讓他們的身體,成為科技突破的墊腳石
我想如果是這樣,可能大家會比較願意接受廢除死刑這件事情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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