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混油案一審判決之後,陸續有聲音傳出和本案一樣購買了大統混油的福懋公司(有消息說其實不只有福懋)並沒有如頂新一樣被重判,顯有不公平之嫌。同樣買大統油 福懋獲賠償 味全遭判刑 法界:不公平而針對判決法院所出的新聞稿,昨天法操也出了一篇文,他提出了幾個法律上的論點,值得討論:(1) 指示用低價採購原料,就是詐欺的不確定故意?(2) 棕櫚油為基底,包裝卻畫橄欖,就是詐欺?(3) 攙偽、假冒的定義無限上綱?法操原文:【味全混油案】站不住腳的判決,大快人心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