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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不讓蓋 柯P硬起來:路鋪下去 抗議也沒用

地主不讓蓋 柯P硬起來:路鋪下去 抗議也沒用


.民報作者記者何豪毅/綜合報導 | 民報 – 2016年3月2日 下午6:01..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2)日聽取里長建言提及公共設施用地檢討,得知某案10多年前討論至今毫無進展,關鍵是土地徵收遇到困難。柯文哲隨後指出,涉及公安的部分,如交通考量或易淹水地區的增設水溝和道路可先解決,並授權新工處強制執行,「路就給他鋪下去,抗議也沒用。」



柯文哲出席「與里長市政座談會」,北投福興里長蔡有池建請將石牌綠地用地(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盼能整體規劃徵收或更改地目,並通過綠地容積轉移。蔡有池強調,此案10幾年前討論徵收至今毫無進展,當地許多閒置綠地用地無人管理,衛生和公安成大問題,盼能先進行增設道路或水溝等作業。



北市新工處長黃治峯表示,目前要在短期內徵收取得全部土地有一定困難;不過在未取得之前,若有相關交通考量或是易淹水地區,可優先進行增設水溝、道路工程,但必須先取得私地主同意。北市水利處長陳世浩則說,若是易淹水地區,依法可不需取得私地主同意,即可先行施作水溝工程。



柯文哲隨後表示:「這是台北市長期的大問題」。他說,依目前財力,要立即徵收做公園有困難,但涉及公安問題部分的應可儘快處理,如增設水溝和道路可優先解決。他並明確指示,若是涉及公安問題,不一定要有地主的同意書,「路給他鋪下去,抗議也沒用。」



新工處會後表示,依法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不需地主同意也可執行,土地所有權仍歸地主,但會撥補償金,過去為避免衝突,施工單位都會盡力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後才動工。新工處並指出,會後柯文哲指示,未來若有強制施工,工地負責人明載為台北市政府,不會讓第一線工作同仁揹法律責任。


台北改變成真!!
今天鋪他家,明天淹你家!

地主不讓蓋 柯P硬起來:路鋪下去 抗議也沒用
2016-03-03 2:04 發佈
奇怪當初拆房子蓋路那些抗議的熱血青年呢?
還是顏色對了,一切都對了?

阿炎2012 wrote:
地主不讓蓋 柯P硬起來:路鋪下去 抗議也沒用...(恕刪)

地封起來你想鋪路抓起來當小偷辦
不信你個市長比憲法大
這樣不就更確定他們這一票人是誰養的吧。
各位不覺去年是台北路上最平靜一年、什麼抗爭都沒了、可憐那群弱勢被利用完就丟掉、這就是他們嘴中的正義真噁心。


aloha wrote:
奇怪當初拆房子蓋路那...(恕刪)
niceplay0304 wrote:
在鬼島這說法是成立...(恕刪)


所以現在新總統新內閣都已經上任就對了?林益世案判決時程都安排好的,你以為愛什麼時候判就什麼時候判?

有貪瀆事實本來就該重判。

東扯西扯,還是掩飾不了某些人雙重標準的事實。
niceplay0304 wrote:
等換人再表態就太晚...(恕刪)


不是扯立院換顏色才重判?現在又說等換人再表態太晚,你邏輯有問題唷孩子。

VICCHEN2006 wrote:
所以現在新總統新內閣都已經上任就對了?林益世案判決時程都安排好的,你以為愛什麼時候判就什麼時候判?

有貪瀆事實本來就該重判。

東扯西扯,還是掩飾不了某些人雙重標準的事實。

+1
林益世重判沒意見,
收賄判刑剛剛好,
但同時張花冠法院證實收賄,
卻用之前林益世輕判同樣一個,
"無實質影響力"理由來判無罪,
這就真的匪夷所思.

臺灣司法不僅不用遵重判例,
連同一時間都能搞出兩套相反判決,
這給法官自由心證空間,
也未免無邊了一點.


aloha wrote:
奇怪當初拆房子蓋路...(恕刪)


要用腦袋想事情
重點是危及公安
不是像之前沒事亂拆
孩子
嘴砲王


這個年紀,怎麼可能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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