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位前食品業大亨的嘴臉,漏繳2.48億元稅款,卻想用1億元公益捐換取緩刑,這不是擺明了賺了國家1.48億還可以逃過牢獄之災?這種黑心老闆的思維做出來的油,黑心的成分應該也不少。承審法官還是同一位,如無意外應該是一億換得自由了。這種捐錢換緩刑的惡例,簡直就是為了那些有錢人開了犯罪方便門,越犯罪越有錢,反正又不用關。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已成了台灣的司法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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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偵辦黑油案,查出頂新製油涉嫌從2006年1月至2012年12月間,涉嫌漏繳2.48億元稅款,起訴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59歲),魏應充今天出庭時,一度狡辯不知情,直到讓合議庭審判長惱怒,質問:「你都有請人定期依你指示查核,怎會不知情?」他才認罪,表示願以1億元公益捐換取緩刑,全案將於下月18日下午4時宣判。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長基食品公黑心油案時,查出向大統長基購買橄欖油的頂新製油公司,涉嫌在2006年1月到2012年12月間應開立而未開立發票達7億3 千多萬元,全數款項均流入魏應充在華南銀行私人帳戶,會計陳錫勳做內帳,致使公司財務報表不實,逃漏營業稅達2千9百餘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2.19億 元,共計逃漏稅2.48億元,應繳納罰鍰逾1.6億多元,違反《商業會計法》和《稅捐稽徵法》,頂新公司已補繳4億多元的稅款與罰款。
下午1時50分許,魏應充(59歲)今天親自到彰化地方法院出庭,他身著西裝,看起來精神不錯,但見到媒體守候雙手緊握,顯露出緊張。
開庭時,魏應充與頂新製油公司會計陳錫勳(53歲)對違反《商業會計法》與《稅捐稽徵法》等全數認罪,魏應充一度辯解,非直接經手未開立發票款項進出其華南銀行帳戶 業務,都是事後才知情,讓合議庭審判長吳永梁一度惱怒,大聲問「你都有請人定期依你指示查核,怎會不知情?」魏應充才表示知情。
魏應充於庭上表示,因有些廠商不開立發票,公司為了營運方便設有內外帳,他提供私人帳戶、印章給會計部門作為資金帳戶,詳細細目他也不清楚。魏應充強調「我 已經補繳稅款和罰款,頂新公司經歷食安風波,員工人心惶惶,身為負責人須負起重整的責任。」魏應充請求法官給他自新機會,願意捐出1億元公益捐,希望能判 處6個月有期徒刑並可緩刑。
魏應充辯護律師羅豐胤說,內外帳是台灣未上市公司的通病,這只是因應方法,被告與檢方早就願意做認罪協商,原本做緩起訴處分,卻因高檢署迫於輿論壓力撤回,在魏應充願意捐出高額公益捐情形下,盼法官考量被告的犯後態度良好、惡性並非重大,能給予緩刑。
但彰檢察官施教文卻認為若只有盼6個月有期徒刑,還予以緩刑,對魏應充來說刑責太輕,尤其頂新公司長期用內帳來規避逃漏稅的劣行,若不是檢方查大統混油案意外發現,恐怕也不會曝光;審理庭在下午5時30分許結束,法官吳永梁裁示將於2月18日下午4時宣判。(鄧惠珍╱彰化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