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如何替公司揪出內賊和內鬼?
近來不少知名大企業陸續爆出內部經濟犯罪案件,立委也正在推動制訂「企業賄賂防制法」。從2006年至今,企業貪瀆的犯罪金額超過新台幣2,885億元,調查局每年平均要偵辦84件經濟犯罪,透過洗錢防制處的「金融情報中心」掌握洗錢交易資訊和犯罪所得的流向,光是2013年就接獲6,266份可疑交易報告,查扣不法所得高達5.7億美元,數字令人咋舌。以往大陸是經濟犯罪重要的洗錢管道,調查局強調,別以為往大陸洗錢是黑洞,現在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若將犯罪所得匯往大陸,很容易被兩岸攜手查獲!
新聞連結: http://goo.gl/QUPfra
其實我還蠻疑惑的,如果公司真的發現有內鬼或內賊
敢求助調查局的有多少?因為如果像新聞裡說的「配合調查」
感覺搞不好會查出什麼公司不想曝光的事情啊...

而且兩岸司法互助,大陸真的會幫忙查錢洗到哪裡去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