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壽!!小客車闖紅燈肇逃~疑似誤踩油門肇禍

今天中午一輛黑色五門Tida轎車,行駛至新北市板橋民生路與中山路口時,突然闖紅燈撞倒近10輛正在等紅燈的機車,小轎車肇事後揚長而去,留下現場倒地哀嚎的機車騎士,目前消防隊已派遣救護車趕往現場搶救,另外警方也已調閱路口監視器追查肇事逃逸車輛。

就在肇事後的半小時,肇事的小轎車突然開回到現場,一名慈濟師姐下車表示,她就是肇事司機,表示原本等紅燈打空檔,但後來不小心撥到排檔桿又踩到油門才會突然暴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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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踩油門???

有辦法誤踩油門那麼久喔
還可以轉彎上橋
而且過了半小時再回到現場
我是不相信是那位師姐開的車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問那位師姐在哪裡開始開車
調閱監視器應該就知道是不是他開的了

話說如果不是這位師姐開的車
他會犯了哪條法律?
2015-11-13 16:36 發佈

mltr wrote:
今天中午一輛黑色五...(恕刪)

油門暴衝半小時?這還慈濟師姐啊?

但我比較想知道,隔了半小時又重回現場,還算不算肇逃?
所以.可能.疑似.替人頂罪~

慈濟師姐.還真干心

第 二三 章 傷害罪第 277 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mltr wrote:
一名慈濟師姐下車表示,她就是肇事司機
一名慈濟師姐下車表示,她就是肇事司機
一名慈濟師姐下車表示,她就是肇事司機
一名慈濟師姐下車表示,她就是肇事司機...(恕刪)

vf726876 wrote:
所以.可能.疑似....第 二三 章 傷害罪第 277 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恕刪)


引用錯了,這是過失傷害,但是如果有真的駕駛

而駕駛是酒駕、是處理業務中,那麼就罪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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