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當年員工分紅費用化相關新聞。
簡單講,2006年政府修正發布商業會計法第64條,並於2008年開始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
可現在時空環境改變,又開始興起取消員工分紅費用化呼聲來對抗中國的人才爭奪戰。
那到底員工分紅費用化該不該取消呢?
員工分紅費用化
主管機會為追求賦稅公平,並希望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認為員工提供勞務所支付之報酬,不論其支付之形式為現金或是股票,均應認列為企業之費用。因此,在經濟部積極修法,並2006年5月24日修正發布商業會計法第64條將不得作為公司費用之規定,僅侷限於對業主分配之盈餘後,在2007年1月24日以經商字第09600500940號令規定,有關員工分紅之會計處理,參考國際會計準則之規範,應列為費用,並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DIGITIMES中文網 原文網址: 員工分紅費用化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2wesWAx26b0J:www.digitimes.com.tw/tw/dt/n/shwnws.asp%3FCnlID%3D10%26Cat%3D%26Cat1%3D%26id%3D142853+&cd=22&hl=en&ct=clnk&gl=tw#ixzz3q3crLOuS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