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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員工分紅費用化

這是當年員工分紅費用化相關新聞。
簡單講,2006年政府修正發布商業會計法第64條,並於2008年開始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
可現在時空環境改變,又開始興起取消員工分紅費用化呼聲來對抗中國的人才爭奪戰。
那到底員工分紅費用化該不該取消呢?


員工分紅費用化
主管機會為追求賦稅公平,並希望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認為員工提供勞務所支付之報酬,不論其支付之形式為現金或是股票,均應認列為企業之費用。因此,在經濟部積極修法,並2006年5月24日修正發布商業會計法第64條將不得作為公司費用之規定,僅侷限於對業主分配之盈餘後,在2007年1月24日以經商字第09600500940號令規定,有關員工分紅之會計處理,參考國際會計準則之規範,應列為費用,並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DIGITIMES中文網 原文網址: 員工分紅費用化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2wesWAx26b0J:www.digitimes.com.tw/tw/dt/n/shwnws.asp%3FCnlID%3D10%26Cat%3D%26Cat1%3D%26id%3D142853+&cd=22&hl=en&ct=clnk&gl=tw#ixzz3q3crLOuS
2015-10-30 21:34 發佈
不看好,就算改回原本作法,產業環境已大不相同,當初半導體產業

搭上pc與筆電的成長期,新創公司可以靠上巿櫃的未來美夢綁著優秀

員工一起奮鬥,而已經上市櫃的就用股票分紅讓工程師爆肝拼命,現在

台灣還未找到新的成長產業,股市也未像以前那麼容易吸引資金投入
員工分紅費用化在於財報所列之處不同

需要那才能市價課稅嗎?

kantinger wrote:
員工分紅費用化在於...(恕刪)


員工分紅股票來源如果是發行新股可以用發行價格來作認列企業費用,而員工則以此發行價格與日後賣出股票價格差額作為收入課稅。
如果不員工分紅費用化

看市價多少賣就那樣課不就好了嗎?
kantinger wrote:
如果不員工分紅費用化...(恕刪)
不論是否賺錢拼命印股票發給員工,台灣投資股東沒意見,不表示外資吞得下去,分紅費用化最主要是外資的壓力,再說拿我投資的錢,還沒幫我賺錢就先分掉,我也很不爽,有本事賺很多再分很。

mark12321 wrote:
不論是否賺錢拼命印...(恕刪)


會嗎?

董事會通過要發多少外資不就曉得了

改用選擇權會比較好嗎?
台股最大持有者是外資
分紅爽員工,爽到內需流動,傷到外資

不但應該恢復,而且應該所有產業跟進

就像一堆高毛利的傳產,
老闆扣的要死,為啥不分紅吸引人才呢?

mark12321 wrote:
再說拿我投資的錢,還沒幫我賺錢就先分掉

高成長預期的公司都是如此,
不然去哪找人幫忙賺錢???
實際上就是那些員工沒能力幫公司賺那麼多錢
比如說每個員工有能力幫公司賺進300萬毛利的話
分紅給他100萬列入費用,根本沒什麼問題
但,台灣的狀況往往是員工幫公司賺50萬
分紅分掉市價100萬的股票

有人說高成長公司本來就該這樣云云
既然是高成長公司
員工自然有辦法說服股東再增資給他們發獎金啊
反正公司成長率擺在那邊,自然募得到增資股
甚至,賠錢不能分紅時,直接用加薪水的
只要貴公司是夠好的公司,市場照樣會買單

人才,跟自稱是人才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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