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刑大一位女警,為了逮捕販毒夫妻,不惜假扮社工逮人,引發爭議。《NPOst.tw公益交流站》整理出「社會工作建立於信任感之上」、「警察合理的職權範圍和處理方式?」、「媒體宣揚並加深刻板印象」等三大重點,表示這起事件徹底毀滅「高風險家庭與社工之間的信任關係」。
該文中表示,目前許多社會邊緣人,仍以「正當乾淨」手段賺錢求生存,而社工則是他們一雙「不帶羞辱、不帶制裁」的手,如今卻被警方破壞「高風險家庭對社工的信任」。
再者「警方濫權問題」已經在社工社群引起討論,認為這次警方假扮社工逮毒蟲,並且高調的請媒體報導、公開表揚,在這種昭告天下的結果,會讓社會上所有更風險家庭的關懷工作都增添許多困難。
最後,該文中認為,有媒體在這次新聞事件中特地點出「美女刑警」,並且標榜「長相甜美」、「來自台東布農族」等身分特質,不僅忽略工作專業還一次消費兩個群族、加深刻板印象,更直言「引發眾怒的一根導火線」。(葉國吏/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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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扮社工逮人,到底有沒有問題呢?
我是覺得這種做法不適當
我是認為警察可以臥底,畢竟社工在很多事情上都是需要警力下去協助
與警方合作本來就是正常的
但是這整件事情就不應該被公布出來,要報導也可以用"線民"、"據報"、"埋伏"來帶過
一公布,不只打壞了社工系統長久以來如履薄冰所建立的信任
二來警方未來也不太能用同樣手段來辦案,更可能讓其他在臥底的警員陷入危險當中
讓兩方未來在執行勤務上都會更加困難
只是為了邀功,這樣子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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