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上來問問大家想法.....
好像在01也聽過蠻多人遇到的
果然還是要有正式錄取offer比較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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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裡面有提到當事人有向北市勞動局申訴
「台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科長劉家鴻則表示,雖雙方沒還正式完成勞動契約,但依據民法153條口頭承諾也算是契約成立的一種,只要發話者與受話者意思一致,契約便成立,徐女若覺權益受損,可以此提出損害賠償費用。」
口頭承諾向勞動局申訴真的會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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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22/696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