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27日舉行第七場「虛擬世界法規調適線上諮詢會議」,並且找來交通部、台灣大車隊和Uber進行三方討論。不知道各位對 Uber 的爭議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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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總結:
各家爭吵最重要的三個點
1. 是否開放計程車行業的總量管制
2. 私家車的營業行為是否允許?
3. 政府是否會對創新的產業立法修正現行法規
文章將會對幾點作為探討:
一、Uber適用的法律規範
二、Uber 與計程車業的規管法令不同
三、為何計程車業者宣稱Uber不公平
四、促進競爭?不公平競爭?
=============以下正文開始============
Uber法令上尚未獲得許可,雖然強打便利性、車輛優於計程車,且近日不斷獲得投資人的看好,但Uber要在台灣合法化,卻是關卡重重。Uber之所以無法與計程車平起平坐,甚至在各國都面臨計程車業者的強力抗爭,主要原因就在於司機並非專職,也未強制取得職業小客車執照,換句話說,只要有心,人人有功練,阿不是,是人人都可當Uber司機,少了中間監督管理機制,一旦出現消費糾紛或司機心懷不軌,乘客將可能求償無門。
一、Uber適用的法律規範
關於Uber的應該適用哪種法律,交通部明白指出經營Uber或相似服務業者「皆須符合現行小客車租賃規範」姑且不論交通部的結論是否正確,Uber合法與否,應至少優於或等於小客車租賃業規範。
現行小客車租賃業規範,如下圖1,小客車租賃業需要經過重重申請,取得執照後,方可經營。但依據中央社今年(2015)8月13日的報導,Uber自認是資訊服務業未依規定申請登記,並招攬無營業執照者以私人小汽車非法兼差方式賺外快,已依法開罰新台幣3700多萬元,顯見Uber並未遵守較為寬鬆的小客車租賃業規範,遑論計程車相關規範。
二、Uber 與計程車業的規管法令不同
如下圖2所示,計程車在各國皆屬於特許行業,除前文所述需取得職業小客車執照外,對於司機品質、車子外觀、計程錶甚至是所繳的稅,皆與一般自駕車大不相同,因此才會有計程車業者大聲抗議允許Uber進入市場是破壞市場機制的不公平競爭。
三、為何計程車業者宣稱Uber不公平
在未有法規修正前,Uber將自己定位為資訊服務業,似乎是不可行,畢竟媒合乘客與司機,一直是計程車業重要的業務,只是將電話/無線電改為使用智慧型手機及行動網路作為載體,參考下圖3,「相同服務應有相同規管」的原則,Uber完全合法化顯然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四、促進競爭?不公平競爭?
但是話說回來,Uber依法開罰新台幣3700多萬元後依然越罰越勇,繼續分食計程車市場這壟斷的大餅,Uber的加入是促進市場競爭,增加消費者選擇?亦或是對既有業者的不公平競爭,破壞市場機制?則有賴立法者及行政機關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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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Uber成功融資10億美元,兩大金主背後的密謀
資料來源:中央社、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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