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心比心,如果是樓上跟公家做生意,結果做完跟你說沒錢,叫你少收點錢這道理可以通,那以後全台灣都可以模仿了有些小包都是抵押貸款在做生意本來就賺不多,得標工程做好驗收就是等那筆錢來還款發薪水拖了一年多不給錢就算了現在直接跟你說打個折....公家單位可以這樣賴皮,那以後也不用簽約了
mixdog10 wrote:將心比心,如果是樓上跟公家做生意,結果做完跟你說沒錢,叫你少收點錢這道理可以通,那以後全台灣都可以模仿了有些小包都是抵押貸款在做生意本來就賺不多,得標工程做好驗收就是等那筆錢來還款發薪水拖了一年多不給錢就算了現在直接跟你說打個折....公家單位可以這樣賴皮,那以後也不用簽約了 你這樣講是沒錯啦!不過有些時候卻是欠錢的最大你不滿意可以提告不過訴訟費用很可能大於4% 而且曠日廢時他們就是這樣吃定了所有包商
dj720c wrote:你這樣講是沒錯啦!...(恕刪) 如果真的有包商不爽提告,一審二審三審打到底政府又要花納稅錢請律師打官司,輸了還要繳裁判費1%多而且這都有簽約白紙黑字,包商勝訴機率頗高最後這些錢也是全民買單另外拖了一年多不還錢,是不是可以另外要求5%利息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