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的是,私人企業可以製造、生產、販賣的許多商品,公家就是不能碰。
私人企業以追求利益為目標,只要在合法範圍內可以極盡一切手段達成業務目標;但是政府不行,政府必須對社會公民負責任、即使合法也不能背離道德與大眾普遍價值 規範。
台北悠遊卡有40%官股,持卡人有多數是未成年人,不是一句『不能職業歧視、假道德』就可以硬幹,否則荷蘭人民能夠容許政府經營應召站嗎?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