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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政府,打壓小本生意的人民

小弟在台北市租店創業開汽車美容跟貼膜,至今快一年了!
當初一樓店面也申請了營業登記,據說還可以多重設立營登!土地分區是住商3一樓店面前面是四線道路,整條路上有改裝汽機車店,
鄰近及附近也有汽車美容!最近公事忙碌外出,店面給店員顧著,莫名其妙來了個商業課的來勘查,沒多久就被都發局警告。營業稅按時扣款,租賃稅也給房東,整個很委屈!

台北市汽車行業及洗車行業哪一個不是鄰近住宅,政府可以這樣剝奪市民糊口飯吃的權益嗎?我這邊就大馬路,也不像改車修車那樣的吵,也繳錢給國家,也許可我設立行號!那現在我該怎麼辦?

爛政府,打壓小本生意的人民
2015-08-24 5:24 發佈
最重要不給做生意還要罰六萬是怎樣,政府在自打嘴巴嗎!給人設立營業,事後又要罰錢,在坑錢嗎?
臺北市政府發的公文, 去問柯P

a898971 wrote:
小弟在台北市租店創...(恕刪)

得罪鄰居了吧?不然你以為公務員閒閒沒事都在外面找人麻煩嗎?
偉大的北市府


a898971 wrote:
小弟在台北市租店創...(恕刪)

寂寞的陸仁賈 wrote:
得罪鄰居了吧?不然...(恕刪)

++1

a898971 wrote:
最重要不給做生意還...(恕刪)


權責單位不同吧

有時我常在想
政府目前的法規經常是以大公司為標準訂定的
小型行號很多都沒法應付目前的規定

a898971 wrote:
小弟在台北市租店創...(恕刪)


如果你覺得你沒問題 找市議員 東森 頻果
a898971 wrote:
當初一樓店面也申請了營業登記...(恕刪)

看這公文,很明顯的,他說你的"汽車保養及洗車業",依法不可以在「第三種住宅區」營業。

但你說當初你有"一樓店面也申請了營業登記",但沒看到你PO出當初的營業登記項目。

你的營業登記,究竟是市府當初審核有誤,准許你在「依法不得經營洗車業之處」經營洗車業,如今又說你違法要罰款?還是你當初的營業登記項目不是洗車業,以致有今日之事?資訊不明,無法判斷。
雖然不太喜歡KP 不過老實說 這應該跟他比較無關
通常是有人舉報 市府才會出動稽查 KP應該沒那麼勤勞去改到這麼細微的部份

因為現在的公司跟行號登記不再審查使用分區 所以即便核准也不表示合法
設立程序之所以這樣修正 是因為台灣太多人都是A地點設立 B地點營業
為了解決這種亂象 於是把都市計畫審查的這塊拿掉
除非你是製造業或是八大行業 否則只要房屋合法 你就可以辦理設立登記了

只是核准不表示合法
台北市政府的話
你當初送的文件裡甚至還有一份切結書是說願意承擔違反使用分區的責任
而對於市府而言 只要沒人舉報 他們就不會去稽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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