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勞乃成與洪仲丘事件之差異

很多人說小兵帶手機該死,軍官帶貴婦沒事,很不公平。
那咱們就來看看兩者到底有什麼差異。

勞乃成:
一、經上級許可,帶李蒨蓉等人參訪阿帕契直昇機。
二、帶直升機戰術頭盔回家玩。
洪仲丘:
一、被指控於102年5月6日曾竄改個人體能測驗(體測)成績,以爭取提早放假。因成績單上有塗改痕跡而被發覺。連上幹部原本要將洪「法辦」,洪以退伍後打算考公務員,不願留下污點為由,向連長徐信正求情,改罰勤七日。
二、洪後來又提出,其「退伍在即,希望免除值星班長之勤務」⋯
三、洪攜帶照相手機與MP3隨身聽遭查獲,被關禁閉。

看到差異在哪了嗎?
勞乃成的問題是將軍需品帶出營區。但軍方若認為該軍需品可由保管人自行決定保管方式,則他人根本無法置喙。
就像國外很多警察特勤人員會把槍枝帶回家一樣,是被允許的行為。
李蒨蓉事件就不用說了,上級都允許他們進入,他們的問題是太高調,將照片放上臉書,不然根本沒怎樣。
洪仲丘則不同。
第一他偽造文書,第二他不服命令,第三他故意違紀,沒送軍法很對得起你了,請問不關你關誰?屆退伍又怎樣?
沒拿到退伍令、還沒到團管部解除軍籍,都還是軍人,不是死老百姓!沒資格講自由的條件。

還在把兩件事混在一起說,證明不管哪裡,都還是理盲濫情者為眾。
台灣社會是不會改變的。
2015-08-23 18:15 發佈
林沉恩 wrote:
洪仲丘班長不能官禁閉
所以你說的不能成立
加油好嗎...(恕刪)


軍方當初應該要法辦的!!也不會有這麼多的事...頂多就洪家一家哭而已..現在是一路哭...

婦人之仁..貽害百年..


林沉恩 wrote:
洪仲丘班長不能官禁...(恕刪)

OK
那偽造文書 不服從長官命令
背著這兩個前科
加關個幾年 更好 不是嗎

加油好嗎

fayever wrote:
咱們就來看看兩者到底有什麼差異。


以下是馬總統對兩案的看法

洪案
〝馬英九總統針對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中暑死亡案件,他表示,這就是因管教不當而致死的案例,他痛心遺憾之餘,昨天指示國防部成立專案小組,通盤檢討相關制度與成效,遏止這種軍中濫權的狀態,希望國防部痛切檢討,儘速改正,重拾人民對國軍的信心。〞


阿帕契案

"身為三軍統帥的馬總統,在會見外國媒體時,再度表達對阿帕契案的「痛心」,馬總統表示已經要求包括國防部長在內,一共7位上將到總統府親自報告,他也說這絕對不是三分鐘熱度,一定要恢復軍紀!
馬總統表示,他感到非常痛心,因為不只是軍紀問題,也是保防安全的問題,他在好幾天前就已要求國防部長嚴查重罰,要他把細節都查清楚。馬總統更說,如果軍紀和管制不嚴謹,對國軍信心一定造成影響,誓言恢復「軍令如山、軍紀似鐵」的傳統。"


樓主你會覺得總統理盲濫情嗎
軍官可以罰站嗎? 當年我營中的上尉連長,正中午帶著鋼盔,扎S腰帶在營部前罰站。

士官處罰稱「悔過」但與士兵關禁閉是同一地方
因此統稱關禁閉
因為洪姐的努力廢除了軍法,才有李倩蓉一夥人被法院宣判不起訴,
如果軍法審判,他們根本躲不掉,洪姐,這不就是你要的廢除軍法啊?
來...跟我深呼吸一口氣,

一起說:「在尋求轉型正義的同時,讓我們學會包容,一起放下。」





guugoo333 wrote:
因為洪姐的努力廢除...(恕刪)


現在不起訴是因為國防部認定那不是要塞堡壘

就算軍審國防部還是認定不是要塞堡壘

有差嗎

軍系立委在幹啥,這明顯法律有問題了
該軍需品可由保管人自行決定保管方式,則他人根本無法置喙。

但是不見得可以拿出來玩吧!照相就很明顯



將軍說你先把車開走,明天來接我,報告將軍是,明天回來接您


然後晚上開去汽車旅館,,,,
在人一生,總有那一些事,那個人,雖然可能只是短暫地出現在你的生命里,卻忘不去竟然動心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