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連結在此:
反黑箱課綱學生闖教部》警濫權 先抓記者再取證
事件資訊:
之前我印象中整體事件大概就是,學生跟記者在晚間11點翻牆衝進教育部,之後警方逮捕學生及記者。
新聞大綱:
上開新聞連結內容講的大概就是,警方先抓記者再找記者犯罪的證據,結果沒找到,但還是執意移送記者,
最後找「律師詹順貴表示,警方「先抓人、後找證據」做法可議,已蠻橫侵害新聞自由。....涉嫌強制罪。」
討論議題:
這裡我想討論的就是,印象中教育部是政府機關的辦公廳舍,上班時間民眾可洽公,為公開場所應該沒有爭議,
我的想法是:
教育部是下班時間且門都關了,應該不算是公共場所,那在晚間11點翻牆進入教育部的人,應該都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的現行犯,
不管你是要抗議的、採訪的,就留在你應該做這些事的地方,不要亂翻牆,
另外有毆打警衛、破壞東西的,另外再論,可是在新聞上我怎麼很少看到有這樣報導的。
實際上新聞撥的是:
都是呼籲教育部不要提告的,再者就是上面這種說警方妨害新聞自由的,警方違法的。
這幾天新聞大概看下來,讓我不禁懷疑,是我的法律觀念有問題嗎??還是這個社會怎麼了?
bart_go wrote:
新聞連結在此:反黑...這幾天新聞大概看下來,讓我不禁懷疑,是我的法律觀念有問題嗎??還是這個社會怎麼了?(恕刪)
不用懷疑,只是一個亂七八糟的媒體的亂七八糟法律亂講,不用放心上.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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