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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繳的稅,要去照顧非因公受傷的人?

麻煩大家理性討論!

麻煩大家理性討論!

麻煩大家理性討論!

其實每一個人的生活方式,都是自己選擇的,雖然我沒有宗教信仰,但是我相信神是公平的,英文有句話:everything happen have their own reason

如果我繳的税,去給付因公受傷,死亡,犧牲,奉獻的人(不一定是公務員),那些錢可能都不足以為道,

但是如果我的税錢,去給付去私人場所參加私人活動的意外受傷者,是不是有一點說不過去?出事受傷,沒有人願意看到這樣,所以有人啟動捐款,希望在此不幸事件中,能夠將傷者的負擔減輕到最低,這些是出自於捐款者的意願,捐多捐少,全部是看個人的意願與能力,政府沒有欠我,當然也沒有欠他們

不管政黨色彩為何,如果政府沒有辦法好好控管我所繳的稅金!這個政府不知道是不是我可以相信的!

麻煩政府,請不要因為怕500人不高興,而忽略了整個納稅人的權益!該給的給,不該給的一毛都不應該給
2015-07-15 8:18 發佈
同意到不能在同意。十1。

Ps:要幫助也要幫助那些人中比較弱者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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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大家理性討論!...(恕刪)


個人看法是

1.政府立場要說明,是為協助,而非輔助!

2.要排富,只協助中低收入戶

3.協助非輔助,所以不可無償協助,費用必須讓家屬分期付款還款

4.家屬必須回饋社會,例如志工...等

5.協助金額不可無上限,協助的金額及器材,需要專業的醫師或團隊分配,而不是讓家屬予取予求

因為將來不管你是不是因公受傷,政府一樣也是拿著"我們"的稅金去救你

而"我們"的稅金,也包含了"他們"家屬繳上的那一份

為什麼"他們"家屬繳的那一份不能用在"他們"自己孩子的身上?

不然你認為憑大家繳的那些健保零頭,是能讓大家看上幾次感冒?

可憐的是傷患,不是家屬,家屬獅子大開口是他們人品問題

但有需要花那麼多時間去在乎這些嗎?

今天意外就是意外,不能因為好惡而左右

我們應該是就這個案子去試著健全整個體系

更好的消防安檢規範、更好的大型災難應變體制、更好的醫療照護環境

明明這個案子能夠討論的東西很多,可是上來一看,就老跳脫不開給不給錢上面

我同意最後那句話,該給的還是要給,不該給的一毛都不應該給

但像這次政府也多開放了三項燒燙傷醫材的健保補助了

政府該給也應該是用這種方式去給他們,不單是對此案傷患有所幫助

對所有也燒燙傷病患也能一體均霑

對了?我有一個疑問:為什麼全國燒傷中心不出來乜幫其他的個案而燒傷的人數出聲。

他們的人數不是更多?
看戲的跟陷在裡面的人看待這件事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截然立場



aknakn wrote:
對了?我有一個疑問...(恕刪)
Enter Passcode wrote:
麻煩大家理性討論!...(恕刪)


我也不建議 稅應該是用來建設國家

另外 主辦人如果是在大陸會辦甚麼刑?





葛瑞菲 wrote:
看戲的跟陷在裡面的人...(恕刪)





也是。

看起來像25心智像18實際快40 wrote:
另外 主辦人如果是在大陸會辦甚麼刑?
...(恕刪)


其實我比較想問: 主辦人如果是在北韓會判甚麼刑?

buzzbee wrote:
其實我比較想問: ...(恕刪)


以金胖的思想 決不是火刑那麼沒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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