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之所以亂,無非新聞媒體及電視名嘴在無的放矢,雖說言論自由固然重要,但以汙衊或是聽說等方式毀謗他人,這就是言論自由的真義?有太多的案例歷歷在目,何以至此NCC毫無動作,若NCC也害怕輿論,乾脆收起來別幹了,簡直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a5432100 wrote:台灣社會之所以亂,...(恕刪) 樓主不要這麼生氣,台灣媒體的亂象,大家都看在眼裡,小弟也曾心想NCC到底在做甚麼,建議你可以花一點時間去看看NCC官網,你就會知道他們在做甚麼,做的好或做的壞,我不敢評論,但不是沒在做事。看過NCC的官網後,我的感想是,媒體亂象像是違建一樣,蓋的人多,拆除大隊的人少,加上我們的新聞來源又是這些違建者,他們會不會把自己被開罰的新聞大肆宣揚?
cman4434 wrote:因為毀謗罪是告訴乃論, 所以要靠被害者提告才有辦法阻止這種造謠抺黑的風氣!!(恕刪) 告人要強制代理也就是法律規定一定要請律師請律師不便宜啊去地檢署告?檢察官通常不想碰媒體誹謗罪就算證據充分也不起訴連戰告CC能成功就是自己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