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報導有報導身障人士(殘障?)人士不好找工作台北市政府有特別的管道(或是機會)可提供身障人士更有保障的工作不論犯了什麼過失只要是身障就有護身符是否應該請身障人士一起到台北市政府了解也懇請台北市政府提供更多工作以照顧身障人士謝謝
政府認定的"身障"定義是很嚴格的.......因為牽扯到補助以及各種福利的問題..不是只要拿著拐杖走路能成為法定的身障人士.....一般走路一拐一拐的大都還是沒能符合身心障礙人士....奇怪的是洪平常都是用拐杖走路.......怎去議會質詢就變成做輪椅了???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是否應該請身障人士一起到台北市政府了解也懇請台北市政府提供更多工作以照顧身障人士...(恕刪) 所謂的有關係就是沒關係 沒關係就是有關係這是台灣的人情冷暖人家真的在乎他身障嗎?那當初家裡有身心障礙孩子的繕寫員怎沒受到他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