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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回文創大樓?市府急轉直下 柯P要找蔡明忠談

針對松菸BOT案,台北市政府持續和台北文創(富邦集團所屬)角力!台北文創正式函文北市府希望雙方朝合意解約的方向協商,建議北市府「鑑價」買回文創大樓,北市文化局昨一度回應,市長柯文哲指示做好「鑑價買回」準備但下午柯文哲則說,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是「還有良心的人」,他會找機會跟蔡溝通,回歸合約解決問題,要外界別緊張,繼續看下去!
柯:回歸到合約解決就好

台北市文化局1日宣布松菸協商「破局」,文化局長倪重華昨天上午向柯文哲報告處理進度,事後稱市長未下令買回,但指示要做準備,並要求將合約等資料全部上網,讓社會自有公斷。

文化局隨後將此案的申請須知、契約,和富邦建設當初提出的投資執行計畫書、第一次增補協議書及2007年以來的相關公文全部上網公告。至於是否也尋找接手者?柯文哲說,還沒有到那個程度,是為符合公開透明的主張,最終還是需要民意支持。
柯文哲重申,談判本來就有討價還價,他會找機會跟蔡明忠溝通,其實很多東西回歸到合約解決就好。柯認為,富邦的企業獲利率很高,他知道蔡明忠不是那麼在意這件事,只是想說怎麼做對大家都有好處,「所以我倒覺得松菸談判還好辦」。

對於台北文創昨強勢回擊,認為兩邊歧見過大,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雙方「合意終止」,由北市府鑑價買回。柯文哲分析,為什麼談判會弄得很僵,是底下做事的人常要向老闆表示「雇他們的錢值得」,都非常強硬,直接找老闆談反而沒那麼嚴重。他說,等到底下談得差不多,最後雙方老闆談,事情應該可以解決,像三創應該兩個禮拜內會解決,松菸也會很快。
倪:與台北文創協商愉快

此外,台灣大哥大總部的搬遷問題,是這次爭端的導火線。倪重華表示,4次協商都很愉快,台北文創公司也願意協調,一年內騰出一層樓的空間給市府。過去他不清楚松菸定位,現在「非常清晰」後,認為不能永無止盡地等下去。
倪說,市府發文後如果台北文創不同意可以協商,「為什麼要這麼強硬?」他問,讓一層樓出來有這麼嚴重嗎?倪重華說,富邦的初衷應該是要做文創,但它的本業還是金融和房地產開發,所以目前作法還比較是「出租房地產」的概念。



同樣的事,從去年底到現在一直重複發生
套句至理名言 : 人家不犯法,只是社會觀感不佳。
那又何必一直要先打人家給市民看,再呼呼秀秀呢?
2015-05-05 12:34 發佈
春風吹又生 wrote:
同樣的事,從去年底到現在一直重複發生
套句至理名言 : 人家不犯法,只是社會觀感不佳。
那又何必一直要先打人家給市民看,再呼呼秀秀呢?...(恕刪)


因為有SOP~~

柯氏力仇富反商救台灣SOP
春風吹又生 wrote:
針對松菸BOT案,台...(恕刪)


一下子說合法,但觀感不佳
一下子說照合約走

一下子說財團都吃人夠夠
一下子說 其實算有良心?!

柯市長,您精神狀態還好嗎?

四處惡意放話

隨時要提前來見



這不算“恐嚇取財”嗎
我不太清楚富邦當時簽的契約是分為哪幾大項

那位大大

能為我說明一下嗎?


這情況就是...

老闆是大砲....
下面的主管也要跟著放砲,以示同一陣線
(沒人想跟老闆說..你搞錯了..)

最下面做事的員工就會想...
放話的是你我,做事,被罵的是我們
你講一句話,我們要搞三天
你再講一句,你們誤會了我的意思..這三天的工就是屁...


大家繼續看下去...會出大包的....
f62902 wrote:
我不太清楚富邦當時...(恕刪)


據市府上網資料,松菸文創園區的定位是打造成為扶植台灣原創力的基地。為達成「臺北市原創基地」之定位,松山文創園區訂出四大策略:「創意實驗室」、「創意合作社」、「創意學院」和「創意櫥窗」逐年落實。此外,系統規劃出「軟實力創新」、「社群網絡連結」、「品牌價值經營」、以及「人才養成」四個面向,作為藉由文創提昇城市競爭力。

松山菸廠文化園區修復及再利用事宜,依建築物性質分為A、B區:A區屬古蹟與歷史建築區域,分三期由文化局完成修復工程後辦理委託經營。B區(6-15號倉庫區,非屬古蹟與歷建區)採政府規劃方式辦理BOT,設置「文化創意產業資源基地」,以引進民間充沛資金及借助民間之經營效率餐與公共建設。

市府公告中指出,園區內佔地1.2公頃的「臺北文創大樓」,由知名建築大師伊東豊雄設計,於102年5月市府BOT予以臺北文創公司落成。臺北文創公司提供文化創意產業進駐,創造多元平台,讓創作者、平台經營者和消費者間緊密互動,暢通文化創意產業之研發創作、生產發行、銷售推廣三大管道,以促進文創產業永續發展。

公告內容並附上有關松菸BOT案所有相關資料及公文,如申請須知、契約(98.1.15)、投資執行計畫書、第一次增補協議書及文創回饋金提撥契約(103.11.5)等。

新聞網址

台北市文化局公布資料下載區

ryan4825 wrote:
因為有SOP~~柯...(恕刪)




evo666 wrote:
據市府上網資料,松...(恕刪)


謝謝大大!!

只是
先前看文時
有人提到有所謂的數位行動之類的一個項目
怎麼沒不見了

f62902 wrote:
謝謝大大!!

只是
先前看文時
有人提到有所謂的數位行動之類的一個項目
怎麼沒不見了



大大,請您自行下載 契約2-1 這個 PDF 檔
文化局公開資料下載區

然後看第三頁,寫得很明白

我好人做到底截圖給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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