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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誠品當三房東 去年海削12億

每坪付千元轉租萬元 廠商營收抽成

〔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市議員許淑華調閱資料發現,以每坪一○五○元租用台北文創大樓的三房東「松菸誠品」,其實才是最大獲益者!不但去年總營收高達十二億元,還向各專櫃收取每坪一萬元的租金,獲取暴利近十倍,廠商每個月還要繳十六%至廿二%的營收給誠品,但上述收入,身為地主的北市府卻一毛錢也收不到。台北文創副總劉麗惠說,一直主動與誠品協調,但僅能就委託經營的誠品商旅「啟動解約程序」。

二房東台北文創僅收租684萬

記者實際走訪松菸誠品,其進駐台北文創大樓共四層,從地下一樓到三樓,租用六○四八坪,平均每坪年租一○五○元,一一九五坪的展演廳,每坪年租則是四百五十元, 去年繳交給二房東「台北文創」的僅空間租金、約六百八十四萬元。

許淑華批不平等條約 市府拿不到錢

但許淑華調閱國稅局資料發現,誠品商場去年開出十一億三千萬元發票,電影院開出四千萬元,音樂廳開出一千四百萬元,加起來共十二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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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應該跟誠品談,而不是跟富邦談啊!


2015-05-05 12:25 發佈

摸奶俠 wrote:
每坪付千元轉租萬元...(恕刪)
營收12億不等於海削12億好嗎?剛google了一下,自由時報不意外啦!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那就修合約啊

就所有進駐松菸的店家必須上繳固定%數的營收

看看有多少店家願意進來

不知道以後民間房東如果把店面租給店家
還要求要上繳固定%數的營收
有多少店家肯買單呢?
好像有個"照營業額比例"回饋的機制...

要動手腳的話, 能不能左手故意賤租給右手... 然後右手再高價招商?

所有好康全進右手, 但是回饋金是以 左手賤租給右手的錢來算???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不知道郝市長當初怎麼跟富邦簽的

松菸文創要繳固定比率的權利金給市政府

結果來個轉租 權利金就變成收不到了

這約真的很奇怪



要是富邦另外成立一下子公司

松菸文創整棟樓以一年1塊錢包租給這家子公司

那台北市政府不就連一毛錢權利金都收不到?

摸奶俠 wrote:
市府應該跟誠品談,而不是跟富邦談啊!...(恕刪)


誠品老闆是吳清友呀.....

SOGO案/徐旭東:吳清友帶我去官邸見扁嫂
時間:2006/07/13 10:21

檢調偵辦SOGO經營權之爭,今天以被告身分,傳喚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到庭說明,徐旭東首度鬆口,的確到官邸見過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而且牽線人就是誠品董事長吳清友



這....這....這.....這怎麼談阿~奇怪耶你...
海削12億,那市府更應該買回文創園區,自己賺不是更好。

KP霸菱企業有大原則,自己人不打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要動手腳的話, 能不能左手故意賤租給右手... 然後右手再高價招商?





誠品只是把這個模式給發揚光大了而已
dj720c wrote:
不知道郝市長當初怎麼...(恕刪)


台哥大都被富邦抓進松菸乖乖付房租了

人家明明就有自己的新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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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啦

市府快點買回去

然後規定所有松菸店家,除了本來的租金以外,還要上繳固定%數的營收就對了
這樣一定能滿租賺大錢

拓展市府財源 大家說對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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