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闆只要要你去油區撈點好處,你天才居然叫人家兩個禮拜搬走,還要請老闆用天價買下來逼得你老闆自己要跳下來御駕親征 放低姿態說 我們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啦 這傢伙是哪裡請來的啊這種神級的談判專家 如果是跟歹徒談判 人質應該都會死光光吧 I 服了You果然 不怕神一般的對手....
wei32 wrote:這種神級的談判專家 如果是跟歹徒談判 人質應該都會死光光吧 I 服了You果然 不怕神一般的對手.... 這哪裡有談判,根本是純批鬥吧鬥臭對手後,也沒能力收尾,然後陷入只能一直批鬥一直到歉的鬼打牆循環
wei32 wrote:你老闆只要要你去油區撈點好處,你天才居然叫人家兩個禮拜搬走,還要請老闆用天價買下來逼得你老闆自己要跳下來御駕親征 放低姿態說 我們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啦...(恕刪) 本來就是設定「市長稅」交一交就沒事的啦!
wei32 wrote:你老闆只要要你去油...(恕刪) 既然倪先生覺得1.富邦賺太多回饋太少2.裡面各項活動不符文創精神請他另行集資,成立另一個BOT案,別用台北市政府的預算(民脂民膏)!反正他覺得現有經營者做的不好(未扶植真文創),賺的太多(假文創賺很大)!以他心中的理想扶植真文創,並且回饋是政府的權利金(或回饋金)不得低於富邦的金額.還有不可以賺太多,建議簽約時權利金(或回饋金)要採兩種方式並行,每月固定上繳定額權利金+營運獲利分紅(結算有獲利就須上繳一定的比例或金額),未免有作假帳的情形,合約必須要求由市府派駐專業會計師,確保獲利不會被作帳做掉!以上個人一點點小小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