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億比市府說的60億多很多, 再怎麼鑑價會變成60億嗎?
市府乾脆給市民認購債券殖利率3%應該完銷. 不然認股也可支持市府的請快!
法律系的蔡董應該認為醫學系的市長有理說不清只能訴諸法律了!!
台北文創3日晚間發布聲明,指台北市文化局對台北文創的要求和期待,已遠遠超出當初簽訂的契約內容,「甚至超出法律所賦予締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台北文創迫於無奈,日前回函文化局時已一併建議,希望能終止合約,台北市政府「鑑價」買回文創大樓。
台北文創表示,若文化局同意,雙方可朝「合意終止」契約的方向進行協商,相信在國家資本支持下,松山文創園區未來必能為台灣的文創產業創造更大發展空間。至於「鑑價」買回金額是多少?台北文創表示,若文化局同意,可再找第三方公司來評估鑑價。但若加計原始建築成本及後續重增置成本,富邦集團共斥資101.1億興建文創大樓
台北市文化局日前無預警發函,要求台灣大哥大總部在兩個星期內、即上周五(5月1日)前遷出一個樓層、約1500坪,引爆台北文創與北市府之間最新爭議。
台北文創表示,文創大樓在2013年5月啟用時,辦公空間租金按當初BOT(興建營運移轉)契約核定為每月每坪2200元,且台北文創無權調整;因為招商不如預期,為不影響北市府營運權利金收入,台北文創才協調母公司、台灣大哥大集團承租閒置樓層,並在去年初遷入應急,台哥大不但要付租金,且位在北市基隆路的企業總部資產,還為此閒置至今。
台北文創表示,台哥大是數位內容產業,當初進駐文創大樓也經過北市府備查。既然外界有質疑聲音,台哥大也願意搬遷,但台哥大遷出後,閒置辦公空間又會有租金缺口,市府營運權利金將會少收;台北文創原與文化局協調,希望先談定其他文創業者接手承租補足租金缺口,台哥大則會在一年內遷出一個樓層。
但本案還在協商,文化局就發函要台哥大限期搬家。台北文創強調,台哥大總部是「合法進駐」,且已願意配合搬遷;但文化局卻推翻前市府團隊的招標公告,逕自認定台哥大非文創產業,不能進駐文創大樓,並對台北文創處以懲罰性違約金、每天5萬元。台北文創深表遺憾,希望終止與北市府合約,由北市府買回文創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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