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惡魔殺的 男子8年奪3命免死
2015-03-19 17:37:04 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12年前殺害一對國小姊妹,服刑6年出獄後,2010年間又假裝徵檳榔西施,亂棒打死無辜林姓女子,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沒有處以極刑必要,依殺人罪判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33歲)2003年4月間,在新北市板橋區將一對就讀國小的姊妹,載往華中橋墩下的小木屋,先後殺死這對姊妹,並將兩女童屍體丟入新店溪中,他事後因認定為自首,且患有精神疾病,判刑12年,入監服刑6年多,就因兩次減刑受惠出獄。
陳2010年10月間在新北市板橋區租屋處樓下,張貼「徵」檳榔西施廣告;與陳素眛平生的林姓女子打電話聯絡後,隨即持履歷表前往應徵,但陳要林女隔天再來。
沒想到林女隔天到場後,陳就持球棒活活打死被害人,並以棉被包裹屍體,清洗牆面及地板血跡,陳落網後,又辯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有雙重人格,是他心中的惡魔殺人,不是他殺人。
原一審、二審都判陳死刑,不過高院更一審認為,尚有教化可能,沒有必要處以極刑,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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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真善良
台灣最美的風景果然是"人"......
Gugugu wrote:
因為台大醫院精神科說有教化可能
最高法院發回說不能判死刑
所以高等法院基本就不能違背
只好在判決書很無奈說
縱使有教化可能 但是有無教化之成效無法確定所以判無期徒刑
本案承辦法官很冤枉好吧
這是牽拖啦,你太高估法官對專家鑑定意見的依賴程度了

中華民國的法官不鳥專家鑑定意見並非罕見的情形,哪來的很冤枉?我親耳聽過法官這麼講:法官是就當事人各種證據及專家鑑定等綜合考量,再依自由心證而獨立審判,不是專家鑑定說甚麼就甚麼,不然豈不是被專家架空?
以南迴搞軌案來說,送了幾家鑑定?台大、三軍總醫院、台北榮總以及台南成大醫院都驗過,法院有採信嗎?最後是法醫研究所鑑定說有意妥明(ETUMINE)和酒精混合(而且還是第二次鑑定才這麼講),這個結論對了法院的胃口,所以就拿來用。
法院要是不願意判死刑,就算台大醫院精神科說絕無教化可能他也不會當一回事啦,全台灣十幾家醫學中心一家一家問,總有一家會有不同見解,法院只要找到一家鑑定意見替他判決背書就行了。
我尊重法官的判決,雖然我不同意。而且我實在不知道法官有什麼冤枉?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以目前台灣獄政情況,要終身監禁是絕對不可能的,監獄超收平均高達二、三十%,管理員和受刑人人數比1:14且還是含休假人員。
(歐美約1:4,英國、日本1:5)
比例這麼懸殊要如何管受刑人?就是靠累進處遇、縮刑和假釋來管。
只要你不要鬧事,責任分數就高可以進級,級等越高你可以看小型電視、掌上型電玩,處遇越寬鬆,升到二級可以報請假釋,一級速報假釋,一級甚至不鎖房門。
台灣監獄因為超收,為了要紓緩超收問題,所以報假釋核准率高達60~70%!(歐美約10%)
這種需要受刑人配合、缺人又缺監房的獄政,是要如何搞終身監禁?
另外說到教化,監獄教誨師和受刑人比約1:300,每天教化一個一年就過了…還教化!?哼!是笑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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