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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惡魔殺的 男子8年奪3命免死

心中惡魔殺的 男子8年奪3命免死

2015-03-19 17:37:04 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12年前殺害一對國小姊妹,服刑6年出獄後,2010年間又假裝徵檳榔西施,亂棒打死無辜林姓女子,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沒有處以極刑必要,依殺人罪判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33歲)2003年4月間,在新北市板橋區將一對就讀國小的姊妹,載往華中橋墩下的小木屋,先後殺死這對姊妹,並將兩女童屍體丟入新店溪中,他事後因認定為自首,且患有精神疾病,判刑12年,入監服刑6年多,就因兩次減刑受惠出獄。

陳2010年10月間在新北市板橋區租屋處樓下,張貼「徵」檳榔西施廣告;與陳素眛平生的林姓女子打電話聯絡後,隨即持履歷表前往應徵,但陳要林女隔天再來。

沒想到林女隔天到場後,陳就持球棒活活打死被害人,並以棉被包裹屍體,清洗牆面及地板血跡,陳落網後,又辯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有雙重人格,是他心中的惡魔殺人,不是他殺人。

原一審、二審都判陳死刑,不過高院更一審認為,尚有教化可能,沒有必要處以極刑,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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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真善良
台灣最美的風景果然是"人"......
2015-03-19 21:10 發佈

INNOCE wrote:
心中惡魔殺的 男子8...(恕刪)

我覺得以後殺人案只要以教化可能為判決免死,之後出獄再殺,受害者家屬可以提告前案法官,這樣隨隨便便判教化可能需要承擔責任的。
我砲故我在
INNOCE wrote:
原一審、二審都判陳死刑,不過高院更一審認為,尚有教化可能,沒有必要處以極刑,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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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真善良
台灣最美的風景果然是"人"......(恕刪)


這是去年底高院判的

因為台大醫院精神科說有教化可能

最高法院發回說不能判死刑

所以高等法院基本就不能違背

只好在判決書很無奈說

縱使有教化可能 但是有無教化之成效無法確定所以判無期徒刑

本案承辦法官很冤枉好吧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有教化可能,還是有多死一個人的可能?
如果說因為他有精神病所以酌以減刑 我還相信一點,

說他有教化之可能, 這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嗎??

好怪..

INNOCE wrote:
不過高院更一審認為,尚有教化可能,沒有必要處以極刑.(恕刪)


以後只要有教化可能的殺人犯

都交給審判的法官來負責教化

大家說,好不好啊?

Gugugu wrote:
因為台大醫院精神科說有教化可能

最高法院發回說不能判死刑
所以高等法院基本就不能違背
只好在判決書很無奈說
縱使有教化可能 但是有無教化之成效無法確定所以判無期徒刑

本案承辦法官很冤枉好吧



這是牽拖啦,你太高估法官對專家鑑定意見的依賴程度了,所有的專家鑑定意見,對於法官來說都只是參考,沒有任何約束力,沒有甚麼無奈可言,法院願意判時會拿對他的判決有利的鑑定意見來當佐證,不願意判時,打臉他判決的鑑定意見就當沒有。對於法官來說,只要不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將得心證之理由記明於判決書這樣就夠了,沒有甚麼叫做不能違背專家鑑定意見的。


中華民國的法官不鳥專家鑑定意見並非罕見的情形,哪來的很冤枉?我親耳聽過法官這麼講:法官是就當事人各種證據及專家鑑定等綜合考量,再依自由心證而獨立審判,不是專家鑑定說甚麼就甚麼,不然豈不是被專家架空?


以南迴搞軌案來說,送了幾家鑑定?台大、三軍總醫院、台北榮總以及台南成大醫院都驗過,法院有採信嗎?最後是法醫研究所鑑定說有意妥明(ETUMINE)和酒精混合(而且還是第二次鑑定才這麼講),這個結論對了法院的胃口,所以就拿來用。


法院要是不願意判死刑,就算台大醫院精神科說絕無教化可能他也不會當一回事啦,全台灣十幾家醫學中心一家一家問,總有一家會有不同見解,法院只要找到一家鑑定意見替他判決背書就行了。

我尊重法官的判決,雖然我不同意。而且我實在不知道法官有什麼冤枉?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法官本來就瀆職啊

死刑該判不判


INNOCE wrote:
心中惡魔殺的 男子8...(恕刪)
可悲的是台灣沒有終身監禁…

以目前台灣獄政情況,要終身監禁是絕對不可能的,監獄超收平均高達二、三十%,管理員和受刑人人數比1:14且還是含休假人員。
(歐美約1:4,英國、日本1:5)
比例這麼懸殊要如何管受刑人?就是靠累進處遇、縮刑和假釋來管。

只要你不要鬧事,責任分數就高可以進級,級等越高你可以看小型電視、掌上型電玩,處遇越寬鬆,升到二級可以報請假釋,一級速報假釋,一級甚至不鎖房門。

台灣監獄因為超收,為了要紓緩超收問題,所以報假釋核准率高達60~70%!(歐美約10%)

這種需要受刑人配合、缺人又缺監房的獄政,是要如何搞終身監禁?

另外說到教化,監獄教誨師和受刑人比約1:300,每天教化一個一年就過了…還教化!?哼!是笑話吧!

Gugugu wrote:
這是去年底高院判的...(恕刪)


為什麼要把可否教化跟死刑綁一起??

判死刑是他罪大惡極

如果可以教化就免死

流幾滴眼淚叫悔改

那誰還站在被害人這裡?

被殘忍殺害家破人亡的叫活該嗎?




可以教化又如何?

連動物都可以教化訓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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