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費免稅額度調高 財部憂企業變相不加薪

2015-03-11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在工商界建議下,財政部昨核示,自今年一月一日起,營利事業員工的伙食費從每月一千八百元調高到二千四百元,是廿九年來首度調整;因每位員工一年可增加七千二百元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財政部坦言,若雇主只願加伙食費而不願加薪,或將一部分薪資挪為伙食費,就會有侵蝕稅基的問題,結果好處還是都給雇主,勞工是「看得到、吃不到」。
好處給雇主 勞工看得到吃不到

工商協進會二月初向行政院長毛治國建議,希望能將員工伙食費每月列報費用的一千八百元上限,按物價變動調高為三千三百元,毛揆允諾檢討,並要求財政部研議。因此財政部昨頒布解釋令,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即可溯往),非屬航運業或漁撈業的營利事業,每人每月伙食費(包含加班誤餐費)上限調高為二千四百元。

但財政部官員坦言,若雇主只願加伙食費而不願加薪,或甚至將一部分薪資挪為伙食費,會有侵蝕稅基的問題,好處都給了雇主。舉例來說,若員工月領四萬元,其中一千八百元為伙食費,可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另外的三萬八千二百元則為薪資所得;調整伙食費上限為二千四百元後,員工理應可領到四萬零六百元。

不過,若雇主將伙食費調升的六百元,在薪資部分扣除,則員工每月實領金額仍是四萬元,薪資所得反而縮水成三萬七千六百元。雇主不僅實際支出未增加,反而可少提撥勞工退休金;員工薪資所得卻縮水,也影響政府稅收。

官員強調,此次調高員工伙食費上限,是希望雇主能實際增加員工伙食費補助,達到為員工加薪效益,因此呼籲雇主,不可將員工原有薪資變相挪移部分至伙食費,反而失去調升伙食費的初衷,造成僅企業得利、員工與政府雙輸的局面。


連續兩天都在談加薪,真正會做的有幾個呢?
政策說的好聽,實際都是階段性要拉選票的空頭支票
真正能讓台灣賺錢的外資擺著不做,
財政部也沒好好安撫他破壞的外資信任 一直做這些小把戲
看了就覺得台灣的明天到底有沒有救啊?
2015-03-11 23:17 發佈
寫這篇新聞的記者素質很差 看不懂他到底在寫什麼

如果這內容只是轉述財政部官員的說法

可見財政部官員根本不懂實際企業運作的方式

邏輯跟說出 公務員加薪會有效帶動民間企業加薪 的人一模一樣
知識有價 拒絕無償分享
明月書流 wrote:
寫這篇新聞的記者素...(恕刪)


他是說
現在企業算薪水時
都會拆的很細

底薪 + 一些哩哩扣扣的項目

假設是

底薪+伙食+獎金

那麼伙食費的免稅提高了, 你是企業主, 你會怎麼操作?

答案就是

底薪 + (伙食費+500) +(獎金-500)

獎金這東西啊...就是變來變去的...

但是絕不會跟你說獎金有變少, 只會跟你說伙食費有增加

鑽地的冰蟲 wrote:
他是說現在企業算薪...(恕刪)


我們公司是這樣運作的:

如果談好的薪水是 50,000,那每個月在薪資單上會看到:
底薪 48,200 + 伙食費 1,800 = 50,000

但是一年是 14 個月,剩下兩個月年終獎金是發"底薪",所以獎金是:
底薪 48,200 * 2

其他的季獎金啊,分紅啊,以此類推。

所以免稅伙食費提高對員工有好處嗎?


babykt wrote:
我們公司是這樣運作...(恕刪)


沒說對員工有好處啊...只對企業有好處而已

提高免稅的原因很簡單

就是希望把伙食費提高=加薪 , 但是企業主可不會這麼想

依你的狀況來說, 假設伙食要提高到3000

就是要加 1200

但你實領的薪水是5萬

這1200 企業可能就會 (底薪-1200) + (伙食+1200)

因為實際上你還是實領5萬, 沒有減少,你也沒得申訴

年終少了怎麼辦?...年終這東西就是非常態薪資,你也沒辦法啊...

明月書流 wrote:
寫這篇新聞的記者素...(恕刪)


[新聞] 多家企業遭爆 挪本薪補伙食費

新聞出來了~

完整新聞內文:
美意破功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財政部上月宣布調高員工伙食費免稅額上限從1800元提高至2400
元,以加強企業對員工伙食補助,達到加薪效益。不過,《蘋果》近期接獲多家企業員工
投訴,不滿公司從本薪移撥600元去補伙食費,形同變相減薪,財政部美意破功!被投訴
公司中,超豐(2441)、凌群(2453)都強調,員工權益未受影響還能節稅;鴻海(2317
)旗下三創數位決定直接調升600元,緯創(3231)則是取消調整措施。
敝公司是直接調600! 夫人的公司不意外應該也是.

昨天跟夫人報告此事時, 也談到, 可能不少企業會挪用薪資部份到伙食津貼去, 果不其然.

我知道的園區內公司, 差不多都是照政府規定走! 像今年夫人在批下屬假卡就發現多了個產檢假出來了.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明月書流 wrote:
寫這篇新聞的記者素質很差 看不懂他到底在寫什麼...(恕刪)


不是新聞記者素質差 而是這個議題本來就得有點稅法觀念才看的懂

修法前 伙食費上限1800 超支部份不能認列公司費用

假設公司實際支出伙食費2000 你的薪水40000 伙食費超限200

這種狀況下有數種作法

其中一種作法是 實領39800+伙食費自付200(前面兩者合計數為薪資所得)+1800
公司實質支出41800

修法提高上限後

財政部希望業主作的是

實領400000薪資所得+2000伙食費
公司實質支出42000

不過業主想做的是

實領39800薪資所得+2000伙食費
公司實質支出41800



巧克力牛乳片 wrote:
連續兩天都在談加薪,真正會做的有幾個呢?
政策說的好聽,實際都是階段性要拉選票的空頭支票
真正能讓台灣賺錢的外資擺著不做,
財政部也沒好好安撫他破壞的外資信任 一直做這些小把戲 
看了就覺得台灣的明天到底有沒有救啊?

公司沒實做,歡迎出來檢舉,
自己讓資方壓榨再來罵政府沒照顧勞工,
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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