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有人擔心這些青年創業成功後可能會賣台????
briangwang wrote:
所以經濟部到底依法在半年內把阿里巴巴撤資趕走呢?
還是再硬也要轉的歡迎歡迎~
該說可悲嗎?堂堂經濟部.....唉....
miamivice wrote:
值得玩味是你的問題
假如你要說保護費也是可以
不過人家在香港也有設立
納悶的是...
新聞所示程序都在進行中沒有定論
你就開始下經濟部可悲結論了...
因此這句才是你的重點吧
依據什麼你就不管哩~
看起來就像為批而批先畫靶再隨便拿箭射
是不是箭?
反正到時你就忘了也不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