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南韓近日要把(通姦罪)除罪化,台灣將變成東亞唯一還有通姦罪的國家。
試問一段婚姻的不貞,是否該有國家法律強制介入去懲罰???
就歐美已無通姦罪的情況來看,也只剩台灣和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有通姦罪。
中國也只剩和軍人配偶婚外情,通姦罪才成立。
試問台灣無法除罪化的原因是什麼???
希望大家合理來討論這個議題~
wangboss917 wrote:
台灣通姦罪是否該除罪化???
除罪化只是遲早問題而已。
一堆西裝革履的政要通姦案例太多了,
立委、議員、總統府與五院高官、乃至元首之子,
一堆有權有勢的通姦者,
還不是坐擁高位、受民眾以選票支持?
尤有甚者,
以前的總統府高官,
台灣玩不夠,
還跑到東南亞開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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