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

台灣通姦罪是否該除罪化???

新聞報導南韓近日要把(通姦罪)除罪化,台灣將變成東亞唯一還有通姦罪的國家。
試問一段婚姻的不貞,是否該有國家法律強制介入去懲罰???
就歐美已無通姦罪的情況來看,也只剩台灣和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有通姦罪。
中國也只剩和軍人配偶婚外情,通姦罪才成立。
試問台灣無法除罪化的原因是什麼???

希望大家合理來討論這個議題~
2015-02-27 14:00 發佈

wangboss917 wrote:
是問台灣無法除罪化的原因是什麼???...(恕刪)


台灣 男多女少 , 25 ~ 50 失衡最為嚴重 ...

移除通姦罪、只是爽到女性而已 !!!

要學就學徹底,像美國一樣離婚分一半財產,那一定很多人贊成通姦除罪化

像歐美?天主教國家結婚就不能離婚,怎麼好像都沒媒體願意談,假裝不存在?

台灣還比他們寬多了,不過也因此天主教國家人們都不喜歡結婚,能拖就拖
wangboss917 wrote:
台灣通姦罪是否該除罪化???


除罪化只是遲早問題而已。
一堆西裝革履的政要通姦案例太多了,
立委、議員、總統府與五院高官、乃至元首之子,
一堆有權有勢的通姦者,
還不是坐擁高位、受民眾以選票支持?

尤有甚者,
以前的總統府高官,
台灣玩不夠,
還跑到東南亞開處女。



Lisa_Hsu wrote:
要學就學徹底,像美國...(恕刪)



請問那個天主教國家結婚就不能離婚????
我還第一次聽到!!!
討論這類問題

當然不能以自己國家去看別人

應該問問當地外國人是因為什麼

所以才沒有通姦罪

只算世界只剩台灣有通姦罪

也沒什麼好不好

又不是趕流行

修法立法

都要看當初立法修法的原因

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意即通姦是指有婚姻關係的男人或女人與配偶以外的異性,有性器官接合等性行為,就叫「通姦」也稱做「和姦」。

老實說法律就事論事無必要太多延伸

通姦罪用來懲罰介入者的最佳利器

難不成SOD會無罪化

性騷擾防治法如果硬不來

路上SOD如何防止呢?

當社會道德低下的國家

越需要法律

想想看食安風暴

有商人因為良心而自殺的?

沒有嘛

日本呢

有呢

wangboss917 wrote:
新聞報導南韓近日要把...(恕刪)


你支持廢死嗎
心頭滅却
wangboss917 wrote:
台灣通姦罪是否該除罪化??..(恕刪)

通姦當然該刑事除罪化

婚姻關係如果不靠雙方感情 而要靠刑法維持 可笑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整個宇宙
就只有人類不能自由選擇要跟幾個對象交配
違反自然法則,物競天擇的人為規則
本來就不適當
怒濤爆裂 wrote: 通姦當然該刑事除罪化 婚姻關係如果不...(恕刪)


那請問你是不是贊成:
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覺得已無夫妻情感就可私自註銷結婚登記?
  • 3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