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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北基的計程車擬漲價 憑什麼?!

明明油價猛跌 不能理解為什麼可以讓他們漲??

在北部開計程車非常賺 據說一天開十小時 一個月休八天

扣完開銷有的人一個月至少賺五.六萬 這吸引不少中南部的司機上臺北來搶食 讓臺北交通越來越差

我們的計程車司機約有2~3成有各種前科

現在給這些人各種優惠 慷全民之凱 合理嗎?

很多獨居老人家的年夜飯還沒有著落呢...這些給計程車的補貼漲價怎不用來照顧弱勢??
2015-01-29 19:32 發佈
warragul wrote:
明明油價猛跌 不能...(恕刪)


偷偷說一下

台北計程車起跳70還真便宜

台中要85 彰化要100

第 37 條

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一百八
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
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
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在執業期中,犯前項所列各罪之一,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
罪或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交付感訓處分後,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
判處罪刑或交付感訓處分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計程車駕駛人,在執業期中,犯竊盜、詐欺、贓物、妨害自由或刑法第二
百三十條至第二百三十六條各罪之一,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
刑後,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廢止
其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計程車駕駛人,受前二項吊扣執業登記證之處分,未將執業登記證送交發
證警察機關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違反前條及本條規定,應廢止其執業登記或吊扣其執業登記
證者,由警察機關處罰,不適用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經廢止執業登記者,其執業登記證由警察機關收繳之。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資格、執業登記、測驗、執業前、在職講習與講習費用
收取、登記證核發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定之。
小黃太多,捷運及配套公車太方便.

計程車賺不到錢吵著要漲價,看到漲價又吸引更多人投入,
最後惡性循環仍然賺不到錢.

限量的最貴,但沒人想吃飽沒事去得罪一堆勞團/人權/學運...

warragul wrote:
扣完開銷有的人一個月至少賺五.六萬...(恕刪)


你的資料還停在以前的黃金時代吧 現在那可能還有五六萬
前科犯後來也都修法不准從業了 雖然還是存在借牌行為
但是也都立法要求司機公布照片 剩下的就看乘客打不打算檢舉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 計程車上是不會秀個人執照的

至於憑啥漲價? 台北市要經濟起飛了 當然小黃也得跟著飛
warragul wrote:
明明油價猛跌 不能...(恕刪)

想吃小黃旋轉壽司嗎
可以站在台北幹道點菜
不方便或懶
更可打電話指定送菜
現在開計程車
沒有開一二小時會掛蛋的預期心理
最好別去開
===
漲車資對兼差不當主業的運將比較有幫助
對有經濟壓力要開十幾小時的運將
事實上影響不大
因為漲價後離峰乘客會變少
也不一定會比漲價前更好
憑柯市長高民意阿...不然你認為哩....

預防有人不知道,想調價的正是台北市府...

warragul wrote:
明明油價猛跌 不能...(恕刪)
油價跌樓主為什麼薪水不跌,年終也不要拿啊,就是你薪水拿的高,物價才一直漲。
錢在您手上 , 要坐不坐是看自已的意思 , 如果不坐計程車 , 可以自已騎機車

或開車 , 不然可以坐大眾運輸 , 今年其實很多食衣住行都有漲 , 薪水的話

就是不一定有漲 , 量力而為 , 市場決定一切 , 嫌貴就不要去光顧
雙北市的捷運跟公車很方便,大不了多花點時間坐車不要搭小黃,基隆市就不行了。

我最近3年搭小黃不到5次,都是因為有大件的行李不得已才搭,不然都是走路去搭捷運跟公車。
因為 ubike 太好用,平均一天七萬人次,計程車生意肯定受影響。

所以為了回饋計程車,首要是砍掉 ubike 免費30分鐘,接著再漲車資。本來還嫌巨大賺太多,想當弊案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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