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惡火之我見

桃園惡火.犧牲了打火子弟.令人不捨

此案為獨立鐵皮屋.消防隊趕到火勢已大.受困居民也救出

只要不要讓它延燒就好了.為何要衝進找火點?

無辜犧牲了打火子弟


2015-01-21 18:12 發佈

cyber1119 wrote:
桃園惡火.犧牲了打火...(恕刪)

不進去絕對是正確的
不過隔天就等著市議員帶著事主出來開記者會,抨擊救災不盡力....
少年仔.滿腹熱血.救人之心.往火場衝!!

老鳥仔.聰明睿智、守之以愚.外場灑水!!

PS:每次都是新人~
屋主也說別進去了,裡面沒人。就讓他燒......

前一批的老鳥都逃出來了,難道會沒有用無線電回報?

所以我更想知道,為什麼還要派人進去?

難道是知道市長要來......
去年九月高雄氣爆後,內政部與各縣市消防局首長開會,向行政院提出購置熱顯像儀、救命器等器材,以及補足人力,希望利用第二預備金,但卻遭行政院否決。
我也很想知道行政院憑什麼否決救災設備呢?

Steve Jobs wrote:
我也很想知道行政院憑什麼否決救災設備呢?

跟救災設備何干?
如果裡面已經沒人的話 是要救什麼?

救災主要是救人 財損根本不是主要的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Steve Jobs wrote:
去年九月高雄氣爆後,...(恕刪)
1. 第二預備金是何用途? 你可以去查看看高市政府如何用的,不是行政院否決,是主計處審議不過的。
2. 熱像儀在救火災的効用是有限制的,它的原理可以上網查看看
3. 防火衣不足及不良的問題各縣市政府都了解,為什麼都不編足預算? 這都是老問題了
希望這種悲慘的事...不要再發生...會發生此憾事..一定有很多疏失..本人因出自資深消防警察家庭..所以此次造成重大傷亡..原因略知一.二..如下
1.大違建的查報責任...2.勤務區消防警察要經常檢查的消防安檢及公安[一堆項目表格.很嚴格的]..怎會通過..3.火場臨場經驗及訓練顯然不足..4.帶隊官判斷需進入及撤退能力顯然不足...5.每組進入火場..都要分配有經驗資深者帶隊..
以上5點任何一點都可挽救6位生機.....
記憶中台中市歷年[遠東百貨惡火][中興市場大爆炸][衛爾康惡火][中興街夜店惡火]都傷亡慘重.也都是人為疏失......

ydds wrote:
屋主也說別進去了,裡...(恕刪)





市長要來打卡po文你覺得可以不衝嗎?

jht56789 wrote:
市長要來打卡po文你覺得可以不衝嗎?





都才 二十幾歲,真的是 TMD 死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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