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 * 3 為上限
超過上限的所得替代率
最高為75%(含18%)
朔及既往
GDP成長率
超過3領一個月年終
超過4領二個月年終
超過5領三個月年終
公務人員不該用約聘人員
全面刪除經費
採全面電腦化並刪除不必要流程
儘管公務員年金改革後增設八十%所得替代率上限,但學者踢爆,馬政府的年金改革真相,依舊厚公務員、苛待勞工,勞工相對缺乏保障;將勞委會與銓敘部改革新版本兩相試算,發現勞工與公務員退休總所得替代率落差,竟高達廿%!
行政院今天將審勞保年金改革新案,學者林萬億以勞委會最新改革版本試算,發現公務員退休後其公保加退撫總退休所得替代率只要工作滿卅年,就可達到八十%;但勞工以去年平均薪資四萬九千二百元試算、工作卅五年,包括勞保加勞退的總所得替代率卻僅有六十%,比公務員少了廿%。
林萬億說明,國內勞工平均薪資約四萬九千二百元,搭配銓敘部與勞委會規劃中十五年最高平均薪資試算,由於最高平均薪資由五年拉長到十五年,將使得薪資計算基準少了七.二%,換算後勞保所得替代率只有四十六.四九%。另在勞退部分,依照勞委會計算目前勞退平均投資報酬率為一.五%,所得替代率換算後為十三.七六%。
shindler wrote:
撇開其他因素,單以投資報酬率來看,勞保退高於公保退,每一塊錢的產出較多。不過鄉民應該不會在意這些,領的比我多,就是該罵了。...(恕刪)
那很好啊,
將勞保比照公保就行了,
人人都是公保,台灣財政得以改善,
也不用整天在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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