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主任不服嗆:不過是性騷擾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彰化縣私立建國科技大學前系主任張孝銘,3年前被檢舉對校內女職員公然襲胸,還在辦公室當眾罵三字經,並上網影射對方是「二手貨」,校方決議不續聘,張竟說「只不過是性騷擾,就解聘,不符比例原則」;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解聘有理,昨判張男敗訴定讞。
法院判:解聘有理

判決指出,根據系、院性平會調查,張男行徑大膽,不避諱有學生在場,以系主任之姿對女職員任意撫背、摸胸,並公然口出穢言、三字經,還在網路散布、傳播帶有性意味的字眼,貶低女性同事,言行不檢情節重大,有損師道,也嚴重影響校譽。

張被檢舉後,為免遭解聘,找立委向校方施壓;被解聘後,提告主張只不過是性騷擾,就將他解聘,不符比例原則,辯說學校性平會管不到女職員的事。

法院認定,全案經實質查證、審查與決議,程序未違法,教育部批准解聘於法有據。

不符比例原則?那應該怎麼判?
這幾年好像不少教授暴走
人車一體~新十大武器UBIKE教授
女生脫光他也沒反應之吃藥憲法505教授
其實都可以結拜了
2014-11-30 14:58 發佈
這位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教授
可以去和
摸大腿沒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的教授
認識一下
多多交流
大言炎炎 wrote: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彰化縣私立建國科...(恕刪)


教授+比例原則,這是近年來的顯學

一堆教授貪污都船過水無痕,沒有一個被關
為什麽摸個奶就要被開除,這確實不符合比例原則
難道摸奶比貪污還嚴重?
台灣公平正義的天平已經沒有標準可言了
大言炎炎 wrote: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恕刪)



robert_ren wrote:
教授+比例原則,這是...(恕刪)


的確 不符合 比例原則

在法院上,問那女生身體有無性反應(別跟我說他還是處女)。

這樣一問,什麼罪都沒有了。

拜託,高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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