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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三讀 致人於死可罰20億 並追討不法所得


cc2009 wrote:
食安法三讀 致人於死...(恕刪)

致人於死根本就很難舉證,博名聲的假立法。

cc2009 wrote:
食安法三讀 致人於死...(恕刪)


假立法

任何 三腳貓 律師 都可以拿 吸菸危害(二手、三手) 的危害來做相對評論。

這一下去,保證通通輕判。

另外,們神(沒錯字)的罰則也沒訂出來~


假立法

cc2009 wrote:
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恕刪)


等抓到人 判他罪 去坐牢 收到罰金 也追討到了不法所得 ... 再來討論吧 !!!



都已經致人於死了,為什麼不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死刑呢?

還是利委要給金主一個交待?

『可罰』『可判』『可追討』...
和實際上有沒有罰、判、追討 ... 是兩回事。
啥東東...

這是開給各食品業財團的"保命請款單"嗎?
還那麼多廢話幹麻?

製造假油就直接把負責人槍決吧

致死?你要怎麼舉證?

cc2009 wrote:
食安法三讀 致人於死...(恕刪)


可罰20億,那最低呢,3萬還是免罰
千面人至人於死,都判死刑了
這有立跟沒立一樣,都留漏洞可以鑽

cc2009 wrote:
食安法三讀 致人於死...(恕刪)


有寫跟沒寫一樣

立法院乾脆關門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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