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廠商自主管理!?

食品安全連環爆,行政院其一政策為廠商自主管哩!!
廠商有這般良心嗎?
2014-11-17 9:53 發佈

disguise wrote:
食品安全連環爆,行政...(恕刪)


最近食品安全連環爆,大部份廠商而言,消費者只能將未食用的拿去退貨!

所以 [消化] 的食品,消費者賠了金錢也賠了健康,可以說是花錢買罪受.

消費者只能[自我管理],在沒有名單下,或者天下烏鴉一般黑原則下,能不吃,就盡可能不吃,省荷包,保健康!

最近[自我管理]下,保守估計吃的費用約減少百分之 45 以上,家裏的人都瘦了,自己瘦了約 3kg !
disguise wrote:
食品安全連環爆,行政...(恕刪)

你點到盲點了
"廠商自主管理"這6個字相關主管單位就已經把責任推一半了
另外的一半稽查跟抽查就用"人力不足"來帶過!
一乾二淨
然後出事了就所有人開始來查食安
民眾批評都沒做管理
主管機關就說以前沒做天下太平
現在做事就被批評
然後又是推給藍綠變成政治問題
請問
一系列的食安問題
哪個主管被懲處了???
如果廠商都有相關檢驗設備及技術的話,
要推自主管理我是覺得可行,
但不是所有廠商都有那些設備及技術的。
所以只能說行政院的官員清醒點好嗎,七月過很久還在這鬼話連篇。
地方衛生局/食品衛生科的業務範圍~肉品衛生管理~食品工廠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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