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lin wrote:為什麼你不要的就丟給低收入戶民眾...難道看不起窮人嘛?...(恕刪) 呵呵 萬一低收入戶民眾吃下去不小心拉肚子(誰知道他之前吃過啥東西) ,依台灣媒體嗜血程度 , 到時犁記可就真的不倒不行啦 !
AL168 wrote:沒問題的東西幹嘛銷毀...(恕刪) 我也是這樣想!既然沒用到餿水油,只要產品還在效期內,真的不必銷毀!放在店門口供民眾免費拿取也是個不錯的方法。至於我建議送給低收入戶原因是:黎記商品算是高價,一般低收入家庭是沒機會吃到的。12萬顆產品銷毀,除了浪費食物,出動垃圾車處理也是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