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說辭,是要說服法官。過失致死蓄意殺人是不同等級的罪。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所以律師要往過失致死方向帶,如果法官相信,就是最高2年徒刑,1年就可以假釋,搞不好還可以緩刑(好像是自首的)!
人家家裡也是要吃飯的阿道德規範是說給不懂法律的聽的懂得法律的是要用法律條文間的縫隙去鑽的這就是他的專業不然他怎麼收錢不過上天堂還是下地獄應該不適用法律吧XD阿pentax wrote:MR.李文中: 一切都是誤會請問 律師的工作 不需被道德 規範 嗎?MR.李文中 您有替那兩個小孩 著想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