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小弟的老婆(去年年底登記結婚,今年年中辦婚宴),已經懷有身孕五,六個月,
數月前在全X購買了味全肉燥醬三罐,在新聞爆發前我老婆已經吃了兩罐了,
目前已經向全X申請退費,但小弟實在是很擔心孕婦與胎兒的影響,
也認為社會的不公平(在美國或在中國,這些廠商都會得到相對應的嚴罰).
因此,想向味全提出精神賠償的要求,(敝人與家族對於孕婦與胎兒的精神之賠償)
也查詢了相關的法律規定:
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請問各位大大相關經驗或者專業,小弟勝訴並獲得精神賠償的機率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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