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我們生命健康,需要嚴重懲罰失職官員和不法廠商
我們要求立刻
1.修改食品安全管理法,把刑罰調高七年以上無期徒刑 死刑
並且處罰新臺幣一千萬以上二十億以下
2.立即懲處失職相關公務人員
3.製造或販賣餿水油廠商立刻無限期停工,等待調查保全證據
請各位看到,拜託請一人一信寄送相關行政機構和立法機關
並且將此訊息廣大轉載分享 複製
拜託拜託
boyce wrote:
為了我們生命健康,需...(恕刪)
我們政府是財團在養的
你聽過有人自己立法來砸自己的嗎?
政府就像王世堅這種人
抓到多少承認多少
抓不到就不承認、就裝死
整個政府都是財團養的,根本不分藍綠
說要用選票制裁的人根本就是腦袋有洞
搞不清楚狀況
welcome to DIE 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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